2018年第38号(总第381号)
(2018年12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月,元谋县新华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元谋县新华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由云南民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 886 396.43元中标。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由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
元谋县新华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经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发改投资〔2014〕78号)批准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集镇道路1条长237米,宽16米及人行道、绿化、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工程估算总投资176.5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完备,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元谋县新华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结算价 1 983 854.52元,经审计,建安工程投资1 765 535.75元,核减工程造价218 318.77元。
核减的主要原因:工程量多计。
审计结果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元谋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款218 318.77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元谋县新华旅游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审计决定下发后,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