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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19年12月09日   作者:吴荣   来源:元谋县审计局    点击:[]

2019年第20号(总第418号)

(2019年12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4月,元谋县审计局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1.组织机构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直属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工作部门,内设16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18年末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25人;实有车辆1辆。

2.部门预决算情况。

元谋县财政局下达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17 191.0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646.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50.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8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6 544.64万元。

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部门总收入17 191.06万元,总支出 17 729.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01万元、资本性支出(自然灾害灾后重建)124.7万元、资本性支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6629.7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 162.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3.55万元。

3.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建设、村镇规划。对县域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全县城镇和村镇建设等。2018年重点工作是:加快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加快对县城特色风貌、绿地系统、道路专项、战略性、防灾防涝、防灾减灾、综合交通、排水规划、“多规合一”规划工作;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培植两大产业;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

4.“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19万元,增长4.75%;“三公”经费2018年共支出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接待费支出3.8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9万元,下降12.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会议费2018年共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培训费2018年共支出1.2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开展培训。

5.部门存量资金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2月末,银行存款余额为673.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595.85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7.70万元(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0.34万元(水电移民工作经费),其他应付款18.77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及职工个人所得税及保险),应缴财政款1.01万元(利息收入,2019年已缴财政)。其他应收款0.15万元。

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未购置新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少55 382.00元是将以前年度土地转入无形资产。

7.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4月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元审行经报〔2017〕25号,截至审计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按照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编报预算,经县财政局批复后,对预算批复进行了及时公告。预算执行中,能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基本规范,会计资料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在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城镇空间布局、培植产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等方面作出了较大的成绩。但存在挤占水体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挤占水体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4 234.9元。

2018年12月,用水体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支付农危改办公费 1 266元,支付农危改差旅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下乡补助、招商引资差旅费2 968.90 元。

2. 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2017年结转2018年城乡社区规划编制州级补助资金780 000.00元,2018年支出406 007.96元,年末结转2019年355 000.00元,因规划成果未提交,截至审计时资金未支付; 2017年结转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州级补助资金1 251 000.00元,2018年支出108,000.00元,年末结转2019年1 143 000.00元,已于2019年1月22日交回财政690 000元,剩余453 000元,继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截至审计时资金未支付。上述结转资金 788 000元至审计时尚未支付使用,形成资金闲置。

3.会计核算不规范。

部分公务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如2018年4月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 667元;2018年9月支付办公费2 570元;2018年9月支付住宿费560元。原始凭证中未附POS机打印凭条或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挤占水体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4 234.9元免予处理,今后严格按资金下达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对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责成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及早发挥资金效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下发后,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整改。

上一条: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元谋县姜驿乡2015年至2018年整乡推进扶贫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公告
下一条:元谋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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