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4号(总第422号)
(2019年12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4月,元谋县姜驿乡2015年至2018年整乡推进扶贫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元谋县姜驿乡2015年至2018年整乡推进扶贫建设项目实施于姜驿乡为了实现贫困脱贫的目标要求,改善贫困户生活条件,经楚雄州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等批准建设该工程 ,该工程于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实施。
元谋县姜驿乡2015年至2018年整乡推进扶贫建设项目,经楚雄州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等批准建设,项目投资计划6 513.23 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21 513.70元。
元谋县姜驿乡2015年至2018年整乡推进扶贫建设项目结算总价 65 715 956.31元,经审计,建安工程投资65 394 442.61元,核减工程造价321 513.70元。
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量多计。
以上核实的元谋县姜驿乡2015年至2018年整乡推进扶贫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投资65 394 442.61元以及核减工程造价321 513.70元,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元谋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款321 513.70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元谋县姜驿乡2015年至2018年整乡推进扶贫建设项目审计决定下发后,元谋县姜驿乡人民政府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