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0号(总第468号)
(2020年12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元谋县审计局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县级预算单位数据采取集中分析、锁定疑点、现场核查和疑点自证的方式,元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至6月,对59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10个一级预算单位,并采用疑点自证方式对49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本次重点抽查的10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共内设104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514人,核定车辆编制76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512人,实有车辆75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元谋县财政局下达5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26 626.5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4 679.02万元(元谋县2019年预算批复单位仅批复基本支出,县级项目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 91 947.52万元未批复到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总收入104 000.60万元,总支出96 244.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 128.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当年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 885.31万元。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款私存190 647.95元。
(二)违规领取低保103 665元
(三)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64 280.89元
(四)应缴未缴财政款22 474.76元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6600元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1 473 529.93元
(七)固定资产未入账24 880元
(八)未经批准自行核销债权896 494.32元
(九)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十)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其他收入1 193 417元
(十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在职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责令各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县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元谋县审计局建议:加强对财务相关人员的财经法规培训,特别是经济事项经办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财经意识,确保取得的原始凭证与经济事项相符;加强业务监管,增强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案件意识,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部控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合规,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此次审计发现37个问题,现已整改31个问题,有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