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元谋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元审经责报〔2023〕2号)及《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审计决定》(元审决〔2023〕3号)要求,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5月18日,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问题6个,已整改完成6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处理意见,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资金已全部追回并及时上缴省财政。
(二)部分移民户重复享受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处理意见,重复领取的后期扶持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缴省财政。
(三)挤占挪用水电移民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缴省财政。
(四)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被套取的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缴省财政。
(五)“三公”经费不降反增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县安置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一是严格按预算资金的用途使用资金并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数,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规定,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降低行政成本,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按要求撤销了三个安置点指挥部人员20名,清退租赁的公务用5辆。
(六)虚列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财务人员已调整会计科目,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二、下步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移发〔2016〕95号)、《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意见》(楚搬发〔2021〕4号)、《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搬通〔202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大对享受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人员的动态管理,杜绝违规和重复领取直补的问题再次发生。
(二)严格按照《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16〕1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资金用途使用各级资金,不挤占、不挪用专项资金。
(三)严格落实《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元财行〔202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控制行政经费的增长,压缩行政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