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号(总第549号)
(2024年12月26日公告)
一、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县共完成审计项目32个,其中: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4个,专项审计调查4个,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9个,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2个,国有企业审计2个,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0个。出具审计报告32篇,出具审计决定12份,审计发现问题219个,提出审计建议72条。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 427.6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 106.03万元,应收缴财政130.56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68.89万元,审计后调整工程结算减少财政拨款969.69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已收缴财政资金102.6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3.89万元,减少财政拨款969.66万元,采纳审计建议72条。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县人民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强化民生保障,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幅分别达18.1%、4.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商贸流通、升规达限企业补助资金1 602万元,教育、卫生健康等民生资金支出174 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2.3%。
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紧扣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三保”等重点领域资金需要,2023年“三保”支出108 45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8 024万元,保工资78 068万元,保运转2 366万元。
三是切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务管控,严格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坚决杜绝超预算投资形成新增债务,调减年初预算非民生类专项支出,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
二、审计查出问题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清理消化其他应收款3 742.42万元;二是欠拨上级专项资金3 472.14万元;三是预算调整幅度过大、预算科目调剂不规范;四是1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未开工建设。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4个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编制虚假培训资料,虚报培训费2.52万元;二是挤占专项经费3.75万元;三是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0.23万元;四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驻村生活补助0.14万元;五是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资金;六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不到位;七是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等。
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4个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二是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未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办理资产移交;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10名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擅自改变项目用途;二是向不符合补贴公司兑付油价补贴94.7万元;未按规定用途支出经费45.76万元;三是扩大范围超标准报销接待费、会议费0.56万元;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0.81万元;四是挤占挪用专项经费5.85万元;拉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63万元;五是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非税收入0.46万元上缴不及时;六是扩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列支就餐费0.42万元;七是单位“三公”经费核算不规范,挂账并单接待2万元;八是“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未办理政府采购等。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对4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占用耕地15.98亩;公墓用地20.6亩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是4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3个项目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三是地下取水管理不规范;四是部分村小组未及时收取垃圾清运费;五是对自来水厂监管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自来水经营管理管网维修基金35万元;六是农村宅基地审批资料管理不规范;七是未健全护林员档案管理制度,无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资料;八是矿山企业变更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国有(社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国企改革后续工作推进缓慢,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三是公司管理制度缺失,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四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监督不到位;五是公司经营管理混乱,存在未及时收取商品销售款,固定资产未入账,少计营业成本,利润不实等问题;六是基层供销社存在公款私存,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七是基层供销社土地闲置未利用、部分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六)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10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结算款969.69万元;二是超计划投资84.86万元;三是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9.72万元;四是项目资金结余9.69万元未及时上缴;五是挤占项目资金34.22万元;六是项目资金产生利息收入2.14万元未上缴财政;七是未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发挥实效;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止国有、集体资产资金流失,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力度,有效防范单位财务风险,提高财会监督的质量,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理财能力,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迈进。
(四)严格财务支出管理。强化财务支出管理责任,加强支出源头控制,保证各项支出规范、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