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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作物南繁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农作物南繁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青海省农作物南繁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青农函﹝2023﹞107号和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青海省农作物南繁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元住建初复字〔202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元谋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青海省农作物南繁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816.15万元,设计部分26.00万元。

2.3招标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和室外基础设施配套部分,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710.49㎡,其中新建研究楼1393.78㎡,新建农机棚300㎡。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种子晒场600㎡,新建场地道路1785㎡,场地绿化3192㎡。再生能源综合利用300㎡,新建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供电及场地照明监控等附属功能性用房和配套基础设施,以上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和初步设计概算列项内容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新村(元谋县检察院南面武装部训练场西面)。

2.5建设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335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2.7质量标准:

(1)设计的质量要求: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最终取得云南省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通过验收,并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对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3)项目总体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组织,须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如有)原件扫描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配备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配备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②其他设计人员要求: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其中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3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新成立的企业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以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准)首次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此项不作考核。

(2)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新成立的企业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以安全许生产可证发证日期为准)首次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此项不作考核。

3.5信誉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s://yncredit.yn.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3.6其他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01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选择“操作指南”选择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自行学习。

(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说明情况。

(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5.4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 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8-831916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及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gycx.ynjzjgc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沙地苗圃(108国道东侧)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82130499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16-1号

联系人:彭俊辉、杨春菊

电 话:13529410125、0878-8225638

行政监督单位: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8-8319167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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