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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谋县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发改字〔2023〕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老城区防洪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2.2项目地点:元谋县中心城区。

2.3项目总投资:约9334.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7279.03万元)。

2.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管网改造等4个子项目,分别如下:

1、新建DN800雨水管网5公里;

2、新建DN400至DN500排水管网约5.5公里;

3、新建DN1200排水管网3公里,新建行泄排水通道3条;

4、新建DN500-DN1500排水管网0.472公里。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6工期要求: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日期从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

(1)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确保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每个标段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每个标段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1)设计: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企业(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2)施工: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企业(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否则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

3.4.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3.4.4项目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

3.4.5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4.6设计人员配备最低要求:①设计负责人1名、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③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④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⑤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证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1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2投标人2021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投标人2021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1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5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查询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网页截图,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6按楚农工办〔2018〕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 月14 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 月1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 月4 日8 时30 分。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6.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网址:http://www.cxggzy.cn/jyzk/zcfgDetail?guid=18a1cf70-ca96-4262-bfe4-aefd35aaa3e6)执行。

电子化交易在线异议(质疑)的要求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三)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五)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云南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马街南路40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9号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2321号

联系人:

施老师


联系人:

杜昱

电话:

15911783632


电 话:

13759194515

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78-8319167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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