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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第8期)

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作者:张明山   来源:元谋县税务局    点击:[]

元谋税税告〔2024〕8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8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经营地点

1

元谋鼎升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93532328MABW963C90

万克平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领庄村委会老范村

2

元谋县火红农业有限公司

91532328MA6P6JQ19M

白云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星火村民委员会下雷窝村民小组115号

3

云南籽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91532328MA6NDUMX1D

王德恩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永武高速公路联络线北侧泷淇·泷湖小区(一批)H29幢二单元4层402号

4

元谋季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532328MA6QBRUT3R

张志诚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丙华村委会莲花村


下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关于元谋佳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20户企业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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