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税税告〔2024〕7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4年9月2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经营地点 |
1 |
元谋罗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罗会明 |
居民身份证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姜驿乡姜驿村民委员会羊腊昔村 |
2 |
云南影厘方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张文瀚 |
居民身份证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金汇冬日阳光商铺22-20号 |
3 |
牛迪矿业元谋(集团)有限公司 |
邓庆华 |
居民身份证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姜驿乡泥嘎姑村10号 |
4 |
协联新能源(元谋)有限公司 |
沙克伊 |
居民身份证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19号 |
5 |
元谋县纳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文礼兴 |
居民身份证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姜驿乡贡茶村委会新海村 |
6 |
元谋罗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罗会明 |
居民身份证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姜驿乡姜驿村民委员会羊腊昔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