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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元谋税 税告〔2023〕1号

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税务局    点击:[]

元谋税 税告〔2023〕1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3年1月4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经营地点

1

91532328709806431G

元谋县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郭兴祥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能禹)横山梁子

2

91532328MA7LX5EA36

云南杭甬实业有限公司

唐亚祥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黄瓜园镇下点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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