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元谋委税告【2022】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将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
委托代征信息 |
序号 |
税务机关 |
代征人的名称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地址 |
委托代征的范围 |
委托代征的期限 |
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 |
税率 |
1 |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元谋县分公司 |
8216012 |
苏永辉 |
元谋县元马镇马镇南路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元谋县分公司营业厅 |
元谋县内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
2022-01-20 |
2025-01-19 |
增值税:增值税销售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印花税 印花税:销售收入;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税额;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 |
增值税:增值税销售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5%;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印花税 印花税:销售收入;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