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6年3月3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1 | 元谋佳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91532328MA6P8MHD9F | 文建明 | 532328********0016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烧烤城内 |
2 | 元谋润隆种养殖有限公司 | 91532328MA7MFQMD93 | 罗红 | 532328********1133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万代老村61号 |
3 | 云南夕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91532328MACPK2M9X1 | 常发云 | 532328********0732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沟村1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