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元谋晶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3户企业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欠缴税款事项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4季度欠缴税款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6年1月6日
下一条:元谋县税务局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202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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