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2023年3月23日作出了李曹华、康永林等5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劳鉴委鉴定结论 |
1 |
元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李曹华 |
工伤伤残八级 |
2 |
重庆铜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 |
白松云 |
补材料 |
3 |
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康永林 |
工伤伤残十级 |
4 |
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杨洪彬 |
工伤伤残十级 |
5 |
元谋县元马镇能禹卫生院 |
方丽娟 |
工伤伤残十级 |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