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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公示

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作者: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97号)文件,下达元谋县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21.6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891.6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30万元。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和资金投向要求,尤其是兼顾资金下达文件中“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中央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到县资金总规模的65%,且不得低于2023年的资金占比”和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中央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等控制性指标要求,结合各乡镇美丽宜居乡村规划及我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一对一征求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教体局等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从元谋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认真筛选计划实施项目。此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仍然采取县级提出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报审后,下达到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实施,计划于2024年1月启动实施,2024年6月底全面完工。

元谋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元谋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计划涉及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和10乡镇,受益村委会(社区)22个,受益农户6334户22847人,其中:脱贫户460户1563人,监测对象67户196人。计划实施五大类共50个项目,其中:乡村建设行动项目46个、就业项目1个、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个、项目管理费1项。项目计划投资2956.1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362.08万元,整合资金292.13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1215.8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86.08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和资金计划如下:

(一)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拟实施元谋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涉及全县6乡镇22个村、社区46个自然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受益群众5582户22095人,其中:脱贫户389户1296人,监测对象24户47人。项目计划总投资2431.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37.30万元,整合资金292.13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1215.8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86.08万元。

1.黄瓜园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牛街村委会牛街村、河东村,点连村委会下旦劳村,领庄村委会小学庄村,苴林村委会苴林大村、猴街村,龙山村委会五福村、洪告村、十棵树、公卓村,安定村委会下棋柳村、班法村、大黄瓜园村,金雷村委会金河水大村14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受益村委会8个、自然村14个,受益农户2870户,11424人。其中:脱贫户133户411人,监测户15户50人。项目计划投资1099.7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30.5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669.27万元。

2.羊街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中坝村委会上坝村、中坝村,木溪悟村委会波龙古村3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受益村委会3个、自然村3个,受益农户136户489人,其中:脱贫户3户7人,监测户1户3人。项目计划投资34.8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0.4万元,整合资金7.3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7.09万元。

3.老城乡2024年第一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老城村委会大安村、新建村,那能村委会马头山村、里长村、龙翔村、湾保村,尹地村委会班洪村、尹地村8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受益村委会3个、自然村8个,受益农户738户3179人,其中:脱贫户91户292人,监测户15户50人。项目计划投资436.19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10.7万元,整合资金255.2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70.25万元。

4.物茂乡2024年第一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罗兴村委会湾保村、多克村、莲花村、金沙坪村,物茂村委会大物茂村、小物茂村、橄榄村、永红村,芝麻村委会云峰大村、云峰小村、国兴村,凹鲊村委会洒拉木村12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受益村委会4个、自然村12个,受益农户1291户4906人,其中:脱贫户90户345人,监测户14户39人。项目计划投资613.4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93.65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419.76万元。

5.平田乡2024年第一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平田村委会小新村、英户、五哨村,新康村委会团结村,新昌村委会挨昌村、雷那应村6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受益村委会3个、自然村8个,受益农户399户1534人,其中:脱贫户90户359人,监测户18户49人。项目计划投资195.3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9.85万元,村集体整合资金126.78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8.74万元。

6.江边乡2024年第一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盐水井村委会干海子村,卡莫村委会钻天坡村,阿卓村委会鸟姑村3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受益村委会3个、自然村3个,受益农户148户563人,其中:脱贫户51户149人,监测户3户5人。项目计划投资51.77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2.2万元,整合资金29.57万元。

(二)就业项目

为实现脱贫户稳岗就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计划实施元谋县2024年1-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2024年1-6月计划聘用43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800元/人/月,共计需投入资金20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6.4万元。

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拟实施元谋县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和东西部协作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共计补助322人,其中:全日制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东西协作雨露计划等高等职业教育212人,每人补助2500元;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64人,每人补助2000元;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46人,每人补助1500元。项目计划总投资7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2.7万元。

(四)易地搬迁后扶项目

拟实施元谋县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共计需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207.68万元,该项目由县财政局按易地扶贫搬迁贴息相关要求实施。

(五)项目管理费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工作需要,从下达到县的衔接资金中,按照中央衔接资金最高不超过1%、省级衔接资金最高不超过3%的比例安排项目管理费,统筹用于各项目管理,不足部分由各地自筹解决。”及“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验收检查、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规定,提取项目管理费38万元用于支付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费用。项目计划总投资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共需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62.08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体

元谋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安排计划下达到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和相关项目乡镇,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和相关项目乡镇根据项目安排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分别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做好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收入,积极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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