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12月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8321177、0878-831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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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1 |
元谋磊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材料加工厂项目 |
楚元环许准[2023]9号 |
2023-12-13 |
2 |
元谋嘉利经贸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项目 |
楚元环许准[2023]10号 |
2023-12-13 |
3 |
元谋县光伏逆变器智能化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楚元环许准[2023]11号 |
2023-12-14 |
4 |
元谋县西片区集中供水工程 |
楚元环许准[2023]12号 |
2023-12-20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