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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元谋磊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材料加工厂项目)

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作者:段季枚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元谋磊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材料加工厂项目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牛街村委会

元谋磊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晨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11.80万元,占总投资的29.50%。

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原有原料堆场、破碎筛分设施,新增压滤机、洗砂机、烘干机、废泥土堆场、成品砂堆场等设施设备建设水洗砂生产线一条,规模为3万吨每年。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原料堆场扬尘、输送、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运输车辆粉尘、破碎、筛分废气、烘干废气、成品砂堆场粉尘;生活污水、洗砂废水;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保护措施如下:①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②对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应及时处理、清运和堆放,以减少占地,堆放场地堆放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垃圾应及时处置,适量洒水,减少扬尘。③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得超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④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降低施工过程污染物排放及对周边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保护措施:(1)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项目中部,并避免高噪设备在同一时段集中使用;(2)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的噪声;(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5)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在构筑物建造和装修过程中产生,主要为废混凝土、废砖头、废钢材、废包装物等。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弃的砖石、废混凝土块等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处置。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黄瓜园镇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原料堆场扬尘采用三面围挡+顶棚,棚内设置喷淋设施降低排放量;输送、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生产设备、运输皮带设置在厂房(三面围挡+顶棚)内,投料口设置喷淋设施减少排放量;物料装卸粉尘采取设置喷淋设施减少排放量;运输车辆粉尘通过及时洒水、及时清理、对运输车辆提出限速、限量等措施;破碎、筛分废气依托原环评破碎筛分喷淋设施,在新增振动筛部分增加相应喷淋口;烘干废气、成品砂堆场粉尘采取用防尘网遮盖等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洗砂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低速行驶、禁止厂区鸣

笛、尽量减少装卸机械的运作时间等措施。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元谋嘉利经贸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元谋嘉利经贸有限公司绿色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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