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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公示

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作者:   来源:财政局    点击:[]

根据国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行政审批许可的,许可实施机关要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门户网站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元谋亁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8月1日(不包括周未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与元谋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0878-8216423。

元谋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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