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跃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尚书溪岸小区二期21.23.32栋住宅楼预售许可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六、七条的规定,于2023年7月17日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预许云字[2023]第(540)号,现予以公开。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上一条: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公示 下一条:元谋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2季度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