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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作者:李文凤   来源:元谋县住建局    点击:[]

根据省、州、县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6月19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元马镇人民政府,采取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元谋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接替矛盾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第二次县级验收(第一次验收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经查,已完成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同意通过县级自查自验。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反馈至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ymzjcjg@163.com,电话:0878-8212922)

一、问题描述

问题编号:67-33

反馈问题:元谋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接替矛盾突出。

具体描述:元谋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搬迁建设项目由于工艺问题无法启动下步工作。元谋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只用于绿化苗圃堆肥育苗,在2023年后绿化需求将减少甚至停止,但元谋县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建成,污泥处理接替矛盾突出。

二、整改措施

1.严格按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相关要求和规范,继续与本县绿化企业合作,规范化处置现有污泥,将现有污泥处理达标后用于造林绿化、苗木抚育、园林绿化的土壤改良,同时积极探索污泥无害化堆肥处置,解决近期污泥处置问题。

2.按照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加快项目申报和争取,力争在2024年底前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解决后续的污泥无害化处理接替矛盾突出问题。

三、整改情况

1.督促污水处理厂严格按污泥处置相关要求和规范,认真做好污泥处置工作。目前元谋县污水处理厂与3家经营范围包含绿化林木种植的公司进行合作,与元谋县瑞霖林业建设有限公司、元谋县德霖林茂绿化造林有限公司、元谋荣光林木种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书面的《污泥处置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污染防治要求,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达标后用于园林绿化的土壤改良,解决近期污泥处置问题,3家处置单位可消纳污泥量大于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处置量。

2.为加强对污泥处置有效监管,我局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对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进行论证并形成《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论证报告》,证实元谋县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泥处理工艺采用了脱水干化、堆捂发酵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方法,焚烧热解方式、污泥处理工艺、运输方式、消纳场所可行。

3.完成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元谋县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板框压泥机2台、保压水泵2台、进料泵3台、污泥泵4台,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两台板框脱泥机一天可脱泥20吨以上,脱泥效率是原来带式压泥机5-6倍。此外,根据州住建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大姚县做好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解决后续的污泥无害化处理接替矛盾突出问题。2024年9月20日,楚雄州发改委已复函大姚县发改委,批准《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方案》。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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