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县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8月9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元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元马镇人民政府,采取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反馈“元谋县建筑垃圾消纳厂存在问题。”1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县级验收。经查,已完成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同意通过县级自查自验。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8日前反馈至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ymzjcjg@163.com,电话:0878-8212922)
一、问题描述
1.元谋县履行建筑垃圾监管职能不到位,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2.建筑垃圾处理厂手续不够完善,无标准规范的工程设计,属于简单堆放,未制定分区作业设计和进行规范填埋;
3.未建立建筑垃圾接运台账,无接收企业(个人)、接收量等相关信息,接收人员未履行签字手续等。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企业进行约谈。
2.尽快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厂相关手续,督察企业严格按照对标准规范的工程设计进行整改。
3.建立元谋县建筑垃圾接运制度及台账,完善台账相关信息。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首先,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集县住建、城管、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对元谋程德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其次,县住建局、城管局领导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在住建局二楼会议室对元谋程德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于2024年5月25日上午在城管局会议室对元谋程德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最后,住建局、城管局领导不定时到元谋程德建筑垃圾处置场实地查看施工进度,直至问题整改完成。
2.元谋程德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已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结果已进行公示。企业已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挡渣墙、截水沟、纵向排水盲沟、场内排水盲沟等截排水系统工程建设。
3.企业已规范建筑垃圾接运台账,完善处理场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运营。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