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名称:元谋县财政局(章)
评审机构名称: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章)
报告编号:YMCP-KS-2024-001
项目评价起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6日
评价报告出具时间:2024年8月30日
评价分值: |
85.14 |
评价等级: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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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表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 |
开展评价 年度 |
2023年 |
评价类型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
县财政局资金管理股室 |
经建股 |
预算部门 (单位) |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元谋县民政局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邬培英18787877551 刘云昌18887813850 曹洪超15887258856 范元莲13577819091 杨敏13038696683 王洪丽13508850011 |
评价机构 |
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杨华全 |
13987680257 |
自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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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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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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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式 |
第三方评价 |
评价分值 |
85.14 |
评价等级 |
良 |
子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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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子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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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
|
项目类数 |
1 |
抽查类数 |
1 |
占比(%) |
100.00% |
资金情况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州(市)资金 |
县(市、区)资金 |
其他资金 |
12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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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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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资金 |
126.95 |
抽查资金 占比(%) |
100.00% |
抽查区域 |
|
有效问卷数 |
社会公众问卷100份 |
达到满意以上份数 |
97 |
占比(%) |
97.00% |
目录
摘要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实施内容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评价结果、评价依据和评价抽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强化运行监测,抓好企业培育
(二)落实政策激励,促进经济增长
(三)激励统计工作,完善基础资料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方面
(二)绩效管理方面
七、建议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
(二)加强监督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三)重视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
摘要
一、项目概况
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元谋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四上”企业在元谋县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调动各有关部门培育发展“四上”企业的积极性,加强企业扶持培育,推动企业升归纳统,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振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元谋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3〕27号),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26.95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96.00万元;“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30.95万元。截至2023年底,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25.93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支出96.00万元;“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支出29.93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14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项目的实施支持鼓励了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激励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企业纳规入统的积极性;强化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纳入规模及限额以上统计,推动稳发展措施实施,进一步促进元谋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但在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相关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二是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的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运行监测,抓好企业培育
一是全面做好重点行业、重要产业链、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县级有关部门强化库内企业运行监测,紧盯新投产企业产能爬坡进度,加快推动升规入统;二是县级有关部门加强与统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持续做好拟培育达规达限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督促企业收集好相关基础资料,确保重点培育企业按计划达规达限。
(二)落实政策激励,促进经济增长
落实国家、省、州及县系列稳增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新升归纳统的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资质等级建筑业每户奖励1万元。支持、引导经营能力强、业绩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成长好的企业升规达限,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企业扩大产能、提高产量,稳定经济增长。
(三)激励统计工作,完善基础资料
对完成年度统计工作任务的“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发放补助奖励,激励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健全统计基础台账,充分调动企业统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统计基础支撑资料更加完善,全面真实反映元谋县经济运行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
1.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
项目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均制订了《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制度》,仅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制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评细则》《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
2.相关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存在未严格按照《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完整收集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个人银行卡号等资料、已收集的资料不齐全、未见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无监督考核资料的情况。
3.项目监督管理需加强。
一是“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资金按照文件规定应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中,部分直接兑付到企业账户,无法确保补助资金真实准确的落实到个人;二是应加强对已奖补企业进行事后跟踪管理,加大走访力度,了解企业困境,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绩效管理方面
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项目未将“四上”企业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奖补资金纳入绩效指标中,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五、建议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
建立健全项目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责任,明确业务流程,强化考核管理,并严格遵循制度执行,加强资料收集、企业的日常监测等工作,规范项目有序实施,保障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二)加强监督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建议项目涉及部门应扎实做好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政策文件的各项要求发放奖励补贴资金,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抽查监督,保证奖励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个人,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对获补企业的跟踪管理,发现异常及时研判分析,强化项目后续管理。
(三)重视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
建议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完善绩效指标,遵循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提升绩效指标设置的全面性,确保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的要求,结合《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4〕3号)文件,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受元谋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6日对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元谋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四上”企业在元谋县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调动各有关部门培育发展“四上”企业的积极性,加强企业扶持培育,推动企业升归纳统,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振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元谋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3〕27号),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26.95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96.00万元;“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30.95万元。截至2023年底,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25.93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支出96.00万元;“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支出29.93万元。
(二)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3〕27号),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26.95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96.00万元;“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30.95万元。截至2023年底,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25.93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支出96.00万元;“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支出29.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 |
下达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万元) |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
112.17 |
111.42 |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25 |
10.25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18 |
3.18 |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
0.78 |
0.78 |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
0.27 |
0.00 |
元谋县民政局 |
0.15 |
0.15 |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 |
0.15 |
合计 |
126.95 |
125.93 |
(三)实施内容
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26.95万元,其中: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96.00万元用于奖励2021年11月至12月第一批、第二批年度升规达限企业和2022年1月至12月月度升规达限企业,涉及4户工业企业、14户商贸企业、1户服务企业、3户建筑企业,共计22户。奖励标准为工业和商贸5万元/户、服务业3万元/户、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万元/户。“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30.95万元用于奖补“四上”企业专(兼)职统计人员,涉及15户房地产企业、14户资质建筑企业、4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7户商贸企业、10户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共计167户。
截至2023年底,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25.93万元,其中“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支出29.93万元,一是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未支出0.27万元,原因是2户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一直未提供奖补相关材料;二是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未支出0.75万元,原因是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愿放弃奖补资金。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元谋县打造“五大强县”和擦亮“四张名片”发展目标,推动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各级稳增长政策措施。
项目设置了3类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个二级指标: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个三级指标:2021年至2022年新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数量≥14户、2022年新纳规入统工业企业户数≥4户、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0.10%、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比增速≥13.40%、获补企业满意度≥90.00%。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实施以及职责分工情况
(1)元谋县经济运行领导办公室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率,凝聚元谋县企业培育和纳统合力,建立具体明确、运行高效的责任分工制度,成立元谋县经济运行领导办公室(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负责,元谋县统计局、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元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行业企业进行核实监测、考核指导等工作。
2.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制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评细则》,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专项考核评分工作;制订《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制订《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1)通过对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掌握项目资金具体情况,了解项目从立项到实施阶段实际进展情况。
(2)通过项目绩效评价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与其他项目资金划分清楚,是否专款专用、专项支出、专账核算。
(3)关注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成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
3.评价资金范围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26.9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评价结果、评价依据和评价抽样
1.评价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4〕3号)等文件,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和《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4〕3号)以及被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综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指标设计。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包括决策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四个方面,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是被评价项目立项、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产出情况及资金支出效益。因此,在具体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权重时,提高了产出和效益指标的权重,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在整体权重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次绩效评价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是:14%、26%、30%、30%。设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共13个二级指标;设置立项依据充分性、预算执行率、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社会效益等20个三级指标,共35个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5个三级指标10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立项手续是否符合政策及法规、立项程序是否规范、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有依据、资金分配是否有据可依等情况。
过程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下设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等5个三级指标13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产出指标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下设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等4个三级指标6个评分标准。主要反映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质量达标情况以及项目产出时效及成本节约程度等。
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下设推动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获补企业满意度等6个三级指标6个评分标准。主要反映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带来的效益以及获补企业满意度。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对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因素分析法。通过对影响项目支出实施效益的因素进行分析,了解影响项目实施效益的因素和项目实施效益未达预期目标的原因,进一步提炼出项目实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下一步项目需要改进的方向。
(2)公众评判法。通过对元谋县相关项目主管单位人员进行访谈、对公众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支出的实施情况及开展内容,调查获补企业满意度。
(3)资料审阅法。对被评价部门提供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核实相关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质量和效果,为再评价提供依据;查阅相关文件,分析研究资金管理、资金下达等文件,必要时,请相关人员做出说明,并对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标准。本次绩效评价支出的使用目的和预期效益,均采用计划标准进行评价。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订的评价标准。
(2)历史标准。绩效评价考核项目支出的实施效益,对比的标准为项目实施前时期的历史标准。
5.评价结果
(1)对能够获取标准值的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特征和属性,分别从计划标准、经验标准等中获取。
(2)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定性评价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评价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按百分制。
(3)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90 |
≥80,<90 |
≥60,<80 |
<60 |
6.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
(5)《元谋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
(6)《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
(7)《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4〕3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实施方案阶段
评价组根据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元谋县民政局、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地调研情况,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将制定的绩效指标体系与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进行交流,并且将评价实施方案提交县财政局项目对应资金股室进行方案审核,综合考虑县财政局对应资金股室及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实地评价阶段
根据编制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开展实地评价,包括实地访谈,资料核查,问卷调查等工作。
(1)实地访谈。进行现场调查,对项目相关负责人开展访谈。
(2)资料核查。对取得的评价依据资料进行复核以及研究,并对项目支出会计核算凭证进行现场抽查,对提供的评价依据进行复核。
(3)问卷调查。针对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设计调查问卷,通过问卷星方式发放问卷,收回100份有效问卷。
3.报告阶段
根据前期调研、实地评价及问卷调查取得的资料,综合各类资料分析、调研情况等,按照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被评价单位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反馈意见和建议,评价组对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对评价结果的合理性进行验证。评价组将报告提交元谋县财政局,主要就绩效评价报告内容、质量及有疑义的部分进行沟通交流,并发表验收意见,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支持鼓励了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激励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企业纳规入统的积极性;强化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纳入规模及限额以上统计,推动稳发展措施实施,进一步促进元谋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但在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相关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二是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的问题
(二)综合评价结论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14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1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4.00 |
12.50 |
89.29% |
过程 |
26.00 |
15.98 |
61.46% |
产出 |
30.00 |
26.99 |
89.97% |
效益 |
30.00 |
29.67 |
98.90% |
合计 |
100.00 |
85.14 |
85.14%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决策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0个评分标准,分值为14.00分,得分为12.50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2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决策部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00 |
3.00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00 |
3.0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00 |
1.50 |
项目未将“四上”企业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奖补资金纳入绩效指标中,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00 |
3.00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00 |
2.00 |
|
合计 |
|
14.00 |
12.50 |
|
2.评价分析过程
(1)项目立项方面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65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元政发〔2022〕8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元政办通〔2023〕7号)《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的规定,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项目涉及的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相符。
(2)绩效目标方面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根据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元谋县打造“五大强县”和擦亮“四张名片”发展目标,推动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各级稳增长政策措施。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与项目实施相符。
二是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项目设置了5个三级指标:2021年至2022年新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数量≥14户、2022年新纳规入统工业企业户数≥4户、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0.10%、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比增速≥13.40%、获补企业满意度≥90.00%。未将“四上”企业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奖补资金纳入绩效指标中,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3)资金投入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经过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领导对《关于请求元谋县人民政府兑现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的请示》(元发改呈〔2023〕57号)的批示精神,项目涉及的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年内申请预算调整,编制《企业奖补资金预算方案》,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较充分,均按照《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文件编制,项目预算资金与工作任务基本相匹配。
二是资金分配合理。按照《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文件明确的标准编制项目申报书、《企业奖补资金预算方案》,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兑现(使用)部门分别是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90.00万元、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0万元、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0万元。“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兑现(使用)部门分别是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2.17万元、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5万元、元谋县交通运输局0.78万元、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15万元、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18万元、元谋县民政局0.15万元、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0.27万元。资金分配算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预算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过程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3个评分标准,分值为26.00分,得分为15.98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3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过程部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2.00 |
2.00 |
|
预算执行率 |
2.00 |
1.98 |
预算执行率99.20%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00 |
6.00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00 |
3.00 |
除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的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8.00 |
3.00 |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考核过程资料,会计凭证附件中也未完整收集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个人银行卡号资料,均拨付至企业账户。项目涉及的其他部门也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和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见项目绩效评价资料。项目涉及的所有部门均无监督考核资料 |
合计 |
|
26.00 |
15.98 |
|
2.评价分析过程
(1)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根据《关于请求元谋县人民政府兑现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的请示》(元发改呈〔2023〕57号),元谋县财政局于2023年4月4日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26.9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6.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是项目预算执行率较高。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3〕27号)、项目支出会计凭证、项目收支明细账。实际到位资金126.9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25.93万元,预算执行率99.20%。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根据项目支出会计凭证、项目收支明细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方面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项目涉及的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均制订了《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了财务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制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评细则》《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未建立。
二是相关制度未有效执行。《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要求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元谋县统计局、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名称)、企业法人、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个人银行卡号资料,奖补经费直接发到统计员个人银行账户,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占用或变相抵扣统计人员在企业应得的报酬。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严格遵照《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评细则》执行,考核过程形成《元谋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核表》《元谋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核表》,考核过程资料齐全,会计凭证附件中统计员个人资料齐全,并附上名册及签收表;同时,按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制度》编制项目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考核过程资料,会计凭证附件中也未完整收集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个人银行卡号资料,均拨付至企业账户。项目涉及的其他部门也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和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见项目绩效评价资料。项目涉及的所有部门均无监督考核资料。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产出部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6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6.99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4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产出部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10.00 |
9.85 |
“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企业完成率96.91%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10.00 |
10.00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5.00 |
2.14 |
仅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4月及时兑付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5.00 |
5.00 |
|
合计 |
|
30.00 |
26.99 |
|
2.评价分析过程
(1)产出数量方面
根据元谋县2021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兑现名单、项目支出会计凭证、项目明细账,计划完成22户,实际完成22户,完成率100%;根据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测算表,计划完成162户,实际完成157户,完成率96.91%。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未支出0.27万元,原因是2户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一直未提供奖补相关材料,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未支出0.75万元,原因是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愿放弃奖补资金。
(2)产出质量方面
按照《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元谋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根据项目支出会计凭证、项目明细账、兑付企业名册等资料,对升规达限的企业进行奖补,应奖补22户,实际奖补22户,奖补到位率100%;按照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奖补,均足额支付,未发现支付不准确的情况,奖励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3)产出时效方面
项目资金于2023年4月4日下达相关部门,按照《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要求,应于4月底前根据考评等次进行发放。根据项目支出会计凭证、项目明细账,仅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4月底及时兑付,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5月25日完成兑付,元谋县交通运输局于6月21日完成兑付,元谋县民政局于6月28日完成兑付。
(4)产出成本方面
根据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支出会计凭证、项目明细账,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126.95万元,支出125.93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总额未超预算资金总额。
(四)项目效益情况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效益部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9.67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5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效益部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经济效益 |
推动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
5.00 |
4.94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
社会效益 |
激发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升规达限的积极性 |
5.00 |
4.94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激发了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升规达限的积极性 |
升规达限企业能提供更多岗位资源,促进群众就业 |
5.00 |
4.94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升规达限企业能提供更多岗位资源,有效促进群众就业 |
可持续影响 |
鼓励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
5.00 |
4.96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8.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鼓励了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
有助于“四上”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持续规范 |
5.00 |
4.98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9.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助于“四上”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持续规范 |
满意度 |
获补企业满意度 |
5.00 |
4.91 |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满意 |
合计 |
|
30.00 |
29.67 |
|
2.评价分析过程
(1)经济效益方面
2023年元谋县有4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70%;有21户资质建筑企业,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79,44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8%;全县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30户(含个体),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1,276.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0%。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方面
一是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激发了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升规达限的积极性。
二是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升规达限企业能提供更多岗位资源,有效促进群众就业。
(3)可持续影响方面
一是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8.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鼓励了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是“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资金提振了“四上”企业统计、财务等相关业务人员工作信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统计基础支撑资料更加完善。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9.00%的获补企业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助于“四上”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持续规范。
(4)满意度方面
本次评价组主要通过对获补企业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了解获补企业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的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97.00%的获补企业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满意;2.00%的获补企业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满意程度为一般;1.00%的获补企业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不满意。总体来说,获补企业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较满意。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强化运行监测,抓好企业培育
一是全面做好重点行业、重要产业链、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县级有关部门强化库内企业运行监测,紧盯新投产企业产能爬坡进度,加快推动升规入统;二是县级有关部门加强与统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持续做好拟培育达规达限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督促企业收集好相关基础资料,确保重点培育企业按计划达规达限。
(二)落实政策激励,促进经济增长
落实国家、省、州及县系列稳增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新升归纳统的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资质等级建筑业每户奖励1万元。支持、引导经营能力强、业绩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成长好的企业升规达限,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企业扩大产能、提高产量,稳定经济增长。
(三)激励统计工作,完善基础资料
对完成年度统计工作任务的“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发放补助奖励,激励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健全统计基础台账,充分调动企业统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统计基础支撑资料更加完善,全面真实反映元谋县经济运行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方面
1.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
项目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均制订了《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制度》,仅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制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评细则》《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
2.相关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存在未严格按照《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完整收集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个人银行卡号等资料、已收集的资料不齐全、未见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无监督考核资料的情况。
3.项目监督管理需加强。
一是“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资金按照文件规定应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中,部分直接兑付到企业账户,无法确保补助资金真实准确的落实到个人;二是应加强对已奖补企业进行事后跟踪管理,加大走访力度,了解企业困境,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绩效管理方面
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项目未将“四上”企业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奖补资金纳入绩效指标中,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
七、建议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
建立健全项目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责任,明确业务流程,强化考核管理,并严格遵循制度执行,加强资料收集、企业的日常监测等工作,规范项目有序实施,保障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二)加强监督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建议项目涉及部门应扎实做好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政策文件的各项要求发放奖励补贴资金,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抽查监督,保证奖励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个人,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对获补企业的跟踪管理,发现异常及时研判分析,强化项目后续管理。
(三)重视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
建议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完善绩效指标,遵循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提升绩效指标设置的全面性,确保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调查问卷结果
附件1
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价依据 |
得分 |
决策 (14分)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65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元政发〔2022〕8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元政办通〔2023〕7号) |
1.00 |
②项目立项符合中长期规划和部门职责得1分,否则不得分 |
“三定”方案 |
1.00 |
③有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计划或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计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3〕27号) |
1.00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绩效目标表》 |
1.50 |
②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实际情况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绩效目标表》 |
1.50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设定的绩效指标足够清晰、细化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绩效目标表》 |
0.00 |
②通过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绩效目标表》 |
1.50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制定及调整具备充分的政策依据及实际数据支撑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元政发〔2022〕8号)《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奖补方案》《项目申报书》 |
1.50 |
②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单位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企业奖补资金预算方案》、申请资金请示 |
1.50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预算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得2分 |
《企业奖补资金预算方案》、申请资金请示 |
2.00 |
过程 (26分)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该项得分=到位率*2分 |
资金下达文件。实际到位资金126.95万元,预算资金126.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
2.00 |
预算执行率 |
2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①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该项得分=预算执行率*2分 |
资金下达文件、会计凭证、明细账。实际支出资金125.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6.95万元,预算执行率99.20% |
1.98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2分 |
会计凭证、明细账 |
2.00 |
②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 |
会计凭证、明细账 |
2.00 |
③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2分 |
会计凭证、明细账 |
2.00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2分 |
《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制度》《元谋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评细则》、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业务管理制度 |
1.00 |
②制定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 |
《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制度》《元谋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评细则》、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业务管理制度 |
1.00 |
③制定了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得2分 |
《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制度 |
1.00 |
④建立了监督考核制度,并进行跟踪监控得2分 |
均未建立监督考核制度 |
0.00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8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业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业务管理流程规范;业务目标得以实现得2分 |
《元谋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核表》《元谋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考核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无考核过程资料 |
1.00 |
②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资金支出及会计核算符合本单位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单位费用报销流程完善、票据齐全得2分 |
会计凭证、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
1.00 |
③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执行,体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得2分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交运局和市场监督局未见项目绩效评价资料 |
1.00 |
④监督考核制度有效执行,提高管理效能得2分 |
均无监督考核痕迹资料 |
0.00 |
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10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2021年至2022年升规达限企业完成率=实际完成户数/计划完成户数*100%,该项分值=完成率*5分 |
会计凭证、明细账、元谋县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升规达限企业奖励资金兑现名单。计划完成22户,实际完成22户,完成率100% |
5.00 |
②“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企业完成率=实际完成户数/计划完成户数*100%,该项分值=完成率*5分 |
会计凭证、明细账、根据元谋县“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测算表。计划完成162户,实际完成157户,完成率96.91% |
4.85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1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对升规达限的企业进行奖补,奖补到位率=实际奖补企业数/应奖补企业数*100%,该项分值=奖补到位率*5分 |
资金下达明细表、兑付企业名册。奖补到位率100% |
5.00 |
①按照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奖补,奖励资金发放准确率=100%得5分,否则不得分 |
资金下达明细表、兑付企业名册。奖励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
5.00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5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项目资金兑付及时得5分,否则不得分 |
会计凭证、明细账、资金下达文件(4月下达),7家单位只有3家在4月及时兑付 |
2.14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①项目资金实际发放总额未超预算资金总额得5分,超预算按超出比例扣分 |
会计凭证、明细账、资金下达明细表,未超预算 |
5.00 |
效益 (30分) |
经济效益 |
推动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
5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①问卷调查了解,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推动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得5分;推动效果一般得3分;没有推动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
调查问卷结果。A.有效推动97% B.推动效果一般3% C.没有推动0% |
4.94 |
社会效益 |
激发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升规达限的积极性 |
5 |
①问卷调查了解,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激发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升规达限的积极性得5分;激发效果一般得3分;没有激发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
调查问卷结果。A.有效激发97% B.激发效果一般3% C.没有激发0% |
4.94 |
升规达限企业能提供更多岗位资源,促进群众就业 |
5 |
①问卷调查了解,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升规达限企业能提供更多岗位资源,有效促进群众就业得5分;促进效果一般得3分;没有促进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
调查问卷结果。A.有效促进97% B.促进效果一般3% C.没有促进0% |
4.94 |
可持续影响 |
鼓励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
5 |
①问卷调查了解,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效鼓励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得5分;鼓励效果一般得3分;没有鼓励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
调查问卷结果。A.有效鼓励98% B.鼓励效果一般2% C.没有鼓励0% |
4.96 |
有助于“四上”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持续规范 |
5 |
①问卷调查了解,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有助于“四上”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持续规范得5分;效果一般得3分;没有效果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
调查问卷结果。A.有助于99% B.效果一般1% C.没有效果0% |
4.98 |
满意度 |
获补企业满意度 |
5 |
获补企业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①按照问卷调查结果满意度占比评分,满分5分。该项得分为第一档位:“满意”基础分值为5分、第二档位:“一般”,基础分值为3分、第三档位:“不满意”基础分值为0分;根据各档位所占百分比*各档位基础分值之和确定最终得分 |
调查问卷结果。A.满意97% B.一般2% C.不满意1% |
4.91 |
|
|
|
100 |
|
|
|
85.14 |
附件2
2022年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1、您是否知晓升规达限奖励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金的相关政策吗?(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知晓 |
96 |
96% |
B.不知晓 |
4 |
4%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2、您认为升规达限奖励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金兑付是否及时?(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较及时 |
97 |
97% |
B.不及时 |
3 |
3%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3、您对升规达限奖励金是否满意?(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满意 |
98 |
98% |
B.一般 |
1 |
1% |
C.不满意 |
1 |
1%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4、您对“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金是否满意?(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满意 |
96 |
96% |
B.一般 |
3 |
3% |
C.不满意 |
1 |
1%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5、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您认为是否有效推动了元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有效推动 |
97 |
97% |
B.推动效果一般 |
3 |
3% |
C.没有推动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6、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您认为是否有效激发了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升规达限的积极性?(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有效激发 |
97 |
97% |
B.激发效果一般 |
3 |
3% |
C.没有激发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7、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您认为是否有效鼓励了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有效鼓励 |
98 |
98% |
B.鼓励效果一般 |
2 |
2% |
C.没有鼓励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8、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您认为升规达限企业能提供更多岗位资源,有效促进群众就业?(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有效促进 |
97 |
97% |
B.促进效果一般 |
3 |
3% |
C.没有促进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9、您认为通过项目经费的实施是否有助于“四上”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持续规范?(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有助于 |
99 |
99% |
B.效果一般 |
1 |
1% |
C.没有效果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10、您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的整体满意程度如何?(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满意 |
97 |
97% |
B.一般 |
2 |
2% |
C.不满意 |
1 |
1%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0 |
|
11、您对升规达限稳增长奖励资金及“四上”企业财务基础规范化补助资金项目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