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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河尾水库清淤增效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作者: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

摘要

一、基本情况

元谋县处于金沙江河谷燥热地带,一方面具有“天然温室的优势,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另一方面又因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干旱指数达到3.75,造成干旱少雨、高温燥热。元谋县因受气象、地形和植被影响,是云南省降雨低值区,是“十年九旱”之地。平均降雨量少,雨季集中,旱季较长,且雨季降雨量也随海拔高低和地形有极大差别。旱灾频繁,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最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位于其它自然灾害损失之首,县水利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水资源调配能力和供水保障水平仍然很低的问题,水的供给能力与全社会用水需求不匹配的现象十分突出,水利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不足与元谋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

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的目标,充分发挥水利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破解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瓶颈问题,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薄弱短板,打好水利脱贫攻坚战,通过供水安全保障骨干网建设,积极发展扶贫灌溉工程,解决直接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基本问题,保障农田灌溉用水安全,支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为贫困地区脱贫摘帽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保障。

元谋县委、县政府高屋建瓴、纵览全局,把河尾水库清淤工程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综合发展、打开城镇建设新局面的首要任务,也是实现和谐社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突破口。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缓解目前的问题与矛盾,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截至评价日,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累计到位资金6,398.6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6,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0万元,元谋县财政资金98.6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100%、0%和3%。项目累计使用资金3,707.29万元,2022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工程款、森林植被恢复费、环境评估费、水土保持费勘察费,2023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工程款、监理、勘察、设计。

二、绩效评价结论

元谋县河尾水库清淤增效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5.92分,评价等级为“中”。本项目已完成清淤工程量88.52万方,其中,河砂2.64万方。

评价认为,通过实施河尾水库清淤增效工程,可保护下游沿线村庄、交通设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确保防洪安全的需要,还能为受益区新华乡、平田乡灌区增加年供水量342.5万立方米,扩大河尾水库库区应有的调蓄供水能力,有效增加水面面积,改善区域的生态和附近的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其防洪、蓄水美化环境的综合功能,为项目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供水保障,但本项目也存在预期收益可实现程度低,到期还本资金缺口较大;高度依赖债券资金,其他资金未按计划及时到位;项目实施规范性不足;部分建设区域占用基本农田和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元谋县坚持把保护下游沿线村庄、交通设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确保防洪安全作为项目实施的基础,着力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河尾水库清淤增效工程建成后保护下游沿线村庄、交通设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确保防洪安全的需要,还能为受益区新华乡、平田乡灌区增加年供水量342.5万立方米,扩大河尾水库库区应有的调蓄供水能力,有效增加水面面积,改善区域的生态和附近的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其防洪、蓄水美化环境的综合功能,为项目区脱贫攻坚与乡材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供水保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期收益可实现程度低,到期还本资金缺口大

专项债资金6,300万元于2022年11月全部到位,债券期限20年,债券利率3.13%,预计2042年到期累计偿还本息12,348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财务评价报告测算,债券存续期内,项目预计形成收入24,879.38万元,主要来源于河砂销售收入、新增库容供水收入,扣除运营成本和相关税金外,最终可用于偿还专项债券资金预计为14,142.96万元。若项目产生的收入无法覆盖专项债券本息偿还的需求,则存在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二)项目高度依赖债券资金,其他资金未按计划及时到位

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15,790.47万元,取得专项债券资金后项目投资调整为16,451.97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元谋县财政出资3,290.39万元(占比20%),政府专项债券6,300万元(占比38.29%),企业自筹6,861.58万元(占比41.71%)。截至2023年5月31日,专项债券资金到位6,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到位0万元,元谋县财政资金到位98.6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100%、0%和3%。项目实际形成支出3,707.29万元。支出总金额中,专项债券资金占总支出比97.34%。

(三)项目实施规范性不足

一是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不符,实地评价发现,原计划在县城建设河砂交易市场及指挥部未建设,原因系前期方案编制考虑不充分,该建设内容与现实需求不符。二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规范性欠佳,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四)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进度滞后

实地评价发现,县自然资源局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将项目建设地区划定为基本农田,导致采砂设备占用基本农田0.5亩,项目在2023年5月26日开始停工,目前已将设备拆除,处于重新选址阶段,暂未确定新的采砂点。

五、建议

(一)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确保项目及时完工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时分析影响项目进度的不利因素,并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确保工程项目及时完成。同时,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监控,定期关注项目进度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二)加强项目收益管理,定期评估项目收益管理

一是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及早完工验收,确保项目收入的实现;二是按月度定期跟踪债券资金收入的可实现性、稳定性和及时性,避免债券到期项目本身收益无法覆盖债券本息的情况。

(三)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时履行投资变更报批手续,对项目建设合规性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一是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及时履行变更报批手续。二是针对未解决的0.5亩土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推进。

(四)积极落实其他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一是加强专债资金监管。建议对违反云发改投资〔2020〕485号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规定的部分,尽快予以整改。元谋县水务局和元谋县财政局要加强专债资金管理,强化资金进度监管。二是积极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对已经承诺到位的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要根据目前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及时拟定资金到位计划并筹集落实,确保工程进度和资金合规使用。

上一条: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下一条: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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