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3年11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3〕10号),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20〕7号)《元谋县财政局 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 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元财字〔2020〕6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20〕4号)《元谋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元财绩〔2020〕6号)等文件要求,对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元谋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疫情发生时相关应急物资储到位、调得出、用得上,做好元谋县新冠肺炎防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元谋县疫情防控提供应急物资支撑,保障元谋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通知》(楚应疫指发〔2022〕8号)精神,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通知》(元应疫指发〔2022〕5号),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主要负责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统筹调度分配等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等相关要求,元谋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切实履行防控投入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2022年县级财政拨付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共计189.11万元,其中: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资金171.74万元;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17.37万元。

(二)资金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2〕4号)文件,下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36.80万元;《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2〕5号)文件,下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资金103.34万元;《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物资经费(存量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2〕107号)文件,下达疫情防控物资经费49.00万元;《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元谋县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22〕108号)文件,文件强调根据《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收回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的申请》,现收回《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2〕4号)下达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19.40万元,予以重新下达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经费19.40万元;2022年度共下达项目资金189.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77.85万元,结余11.26万元。

(三)实施内容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支出177.85万元,一是用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支出160.48万元。按县城常住人口6万人进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分批采购防疫物资,主要是政府储备物资与商业储存物资。二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支出17.37万元。其中:仓库装修施工改造11.91万元;配备空调、温湿度仪,安装遮光窗帘、挡鼠板、灭火器、防盗窗等设施设备5.46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提供的项目申报书,其中: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对元谋县中医院院内老年人护理院食堂二楼仓库进行改造装修,建筑面积为539.47m2,建设项目内容为拉闸门、铝合金窗、防盗栏安装、木地板铺装、窗帘、空调安装等。经过改造使其成为元谋县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为元谋县的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设置以下绩效指标:1.数量指标:改造装修面积=539.47m2;2.质量指标:项目实施符合要求=100%;3.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应急物资支撑;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按县城常住人口6万人进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第一批储备量为10天,需要资金总体目标51.67万元,第二批储备量为10天,需要资金51.67万元,合计103.34万元。通过物资储备,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做好充足准备。设置以下绩效指标:1.数量指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每批储备量为10天;2.质量指标:防控物资质量符合要求=100%;3.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应急物资支撑;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实施以及职责分工情况

根据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通知》(元应疫指发〔2022〕5号),物资保障组设立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具体相关工作。

2.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和物资保障;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必要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做好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统筹调度分配;严格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和应急物资管理,掌握并及时统计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资金和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等。

3.制度建立情况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已建立《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支出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合同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但未建立项目绩效管理制度与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等相关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1)通过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掌握项目开展进度以及资金执行的具体情况。

(2)通过项目绩效评价了解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在项目管理方面是否规范,项目资金是否划分清楚,是否专款专用。

(3)关注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成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

3.评价资金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资金范围为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资金160.48万元、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专项资金17.37万元,合计177.8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及评价依据

1.评价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3〕10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此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和《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3〕10号)以及被评价主体的部门基本情况,综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指标设计。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包括决策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四个方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是被评价项目立项、资金投入、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产出情况及资金支出效益。因此,在具体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权重时,提高了产出和效益指标的权重,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在整体权重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次绩效评价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是:15%、25%、30%、30%。设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共12个二级指标;设置立项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26个三级指标,共43个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5个三级指标11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情况。

过程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下设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5个三级指标14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等情况。

产出指标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下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验收合格率、仓库安防达标率、储备物资数量账实符合率、储备物资质量完好率等11个三级指标13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项目质量等情况。

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下设5个三级指标5个评分标准。主要反映项目实施生产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对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因素分析法。通过对影响项目支出实施效益的因素进行分析,了解影响项目实施效益的因素和项目实施效益未达预期目标的原因,进一步提炼出政策实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下一步政策需要改进的方向。

(2)比较法。通过对比分析项目申报情况与项目完成情况,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滞后;通过详细列举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因素,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问题调研,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对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支出的实施情况及开展内容,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标准。项目申报时设定了预期完成情况和效益,对于本次绩效评价中支出的完成情况和预期效益,均采用计划标准进行评价。

(2)行业标准。绩效评价相关行业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政策。

(3)历史标准。绩效评价考核项目支出的实施效益,对比的标准为项目实施前时期的历史标准。

5.评价结果

(1)对能够获取标准值的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特征和属性,分别从计划标准、经验标准等中获取。

(2)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定性评价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评价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按百分制。

(3)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表1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分值

≥90

≥80,<90

≥60,<80

<60

6.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

(4)《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号)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6)《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

(7)《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8)《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9《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

(10)《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20〕4号)

(11)《元谋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元财绩〔2020〕6号)

(12)《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20〕7号)

(13)《元谋县财政局 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 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元财字〔2020〕60号)

(14)《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3〕10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实施方案阶段

评价组根据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地调研情况,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将制订的绩效指标体系与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进行交流,综合考虑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实地评价阶段

根据编制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开展实地评价,包括实地访谈,资料核查,问卷调查等工作。

(1)实地访谈。进行现场调查,对项目相关负责人开展访谈。

(2)资料核查。对取得的评价依据资料进行复核以及研究,并对项目支出会计核算凭证、相关合同、采购流程进行现场抽查,对提供的评价依据进行复核。

(3)问卷调查。针对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设计调查问卷,通过问卷星方式发放社会群众,收回167份有效问卷。

3.报告阶段

根据前期调研、实地评价及问卷调查取得的资料,综合各类资料分析、调研情况等,按照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被评价单位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反馈意见和建议,评价组对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对评价结果的合理性进行验证。评价组将报告提交元谋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就绩效评价报告内容、质量及有疑义的部分进行沟通交流,并发表验收意见,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4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经评价分析,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物资储备仓库改造及时,存储设施设备均验收达标;防疫物资储备充足且轮换及时避免过期时效;项目的实施有效应对了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了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未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相关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相关业务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缺乏信息化仓储系统支撑、未建立项目绩效管理及考核体系、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

(二)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41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3.00

86.67%

过程

25.00

16.88

67.52%

产出

30.00

29.94

99.80%

效益

30.00

29.59

98.63%

合计

100.00

89.41

89.41%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决策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1个评分标准,分值为15.00分,得分为13.00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3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决策部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评分依据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3.00

3.00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3.00

3.00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绩效指标明确性

3.00

1.00

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够全面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00

3.00

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

资金分配合理性

3.00

3.00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

合计

15.00

13.00

2.评价分析过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根据《十七届元谋县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七届元谋县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立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在摸清家底、掌握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防控物资储备,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确保紧急状况下能调得出、用得上。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积极落实,及时向元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人民政府以及县财政提报《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关于请求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所需资金的请示》(元工信商务科技请〔2022〕4号)《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关于请求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的请示》(元工信商务科技请〔2022〕5号),经上级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充分、额度合理,符合部门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通知》(元应疫指发〔2022〕5号)文件确定的工作职责。

(2)绩效目标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绩效目标为按县城常住人口6万人进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第一批储备量为10天,需要资金总体目标51.67万元,第二批储备量为10天,需要资金51.67万元,合计103.34万元。通过物资储备,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做好充足准备。对元谋县中医院院内老年人护理院食堂二楼仓库进行改造装修,建筑面积为539.47m2,建设项目内容为拉闸门、铝合金窗、防盗栏安装、木地板铺装、窗帘、空调安装等。经过改造使其成为元谋县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为元谋县的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元谋县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指标考核对象具有针对性,大部分为定量指标,但指标设置较少、相对简单,如: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指标内容为数量指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每批储备量为10天;质量指标:防控物资质量符合要求=100%;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应急物资支撑;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未全方位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全过程工作进行考核。比如储备物资数量账实符合方面未设置指标进行考核。

(3)资金投入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向县卫健局提报《关于对政府采购储备物资清单内容进行审核的函》,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复函如下:为扎实做好元谋县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2022年1月18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元马镇卫生院研究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事宜,明确急需储备的物资11种。物资储备数量测算: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照县城区6万常住人口,每人每天2只计算;N95口罩按照150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13人左右,开展4轮的全员检测。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根据卫健局等部门研究测算出防疫物资储备数量及金额,科学编制预算。

二是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按照《元谋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府采购储备物资清单内容进行审核的复函》进行物资储备数量测算: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照县城区6万常住人口,每人每天2只计算;N95口罩按照150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13人左右,开展4轮的全员检测。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结合库存物资情况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过程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4个评分标准,分值为25.00分,得分为16.88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4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过程部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评分依据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2.00

2.00

资金到位率100%

预算执行率

2.00

1.88

预算执行率94.05%

资金使用合规性

3.00

3.00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10.00

5.00

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未建立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业务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及考核体系

制度执行有效性

8.00

5.00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到位,未建立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业务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及考核体系,均按照国家、州级及县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绩效工作

合计

25.00

16.88

2.评价分析过程

(1)资金管理

一是项目预算资金及时全额到位。根据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可知,2022年度共下达项目资金189.11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即资金到位率100.00%。

二是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较好。根据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可知,2022年度共下达项目资金189.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77.85万元,结余11.26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177.85/189.1×100%=94.05%。

三是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单位建立《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包含财务管理制度,制度规定: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均由行政主要领导审批。没有局长签字,财务上不得支付任何款项。坚持先汇报后开支的原则,由经办人事先汇报开支的用途、金额,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办理支出,数额较大的开支由局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审批权限为单项开支额在0.50万元以下(含)的,由主要领导审核审批;单项开支额度超过0.50万元以上的由班子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方能审批。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完整,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一是未建立项目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绩效管理及考核体系。根据《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通知》(元应疫指发〔2022〕5号)文件,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实施责任主体明确。同时,单位已建立《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支出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合同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但未建立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监督检查等业务管理制度,未建立项目绩效管理及考核体系。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体系待建立健全,按照国家、州级及县级相关文件执行。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落实到位,但缺乏信息化仓储系统支撑。由于单位未建立符合元谋实际情况的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监督检查等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中均按照国家、州级及县级相关文件要求,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对储备物资进行日常检查,督查组(县纪委县监委)不定期进行检查。绩效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均按照财政要求被动开展。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产出部分共设置4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3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9.94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5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产出部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评分依据

产出数量

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

4.00

4.00

仓库已完成改造

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

3.00

3.00

按照元谋县6万常住人口测算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物资储备充足

产出质量

仓库验收合格率

2.00

2.00

仓库验收合格率100%

仓库安防达标率

2.00

2.00

仓库安防达标率100%

储备物资数量账实符合率

2.00

2.00

储备物资数量账实符合率100%

储备物资质量完好率

2.00

2.00

储备物资质量完好率100%

疫情防控物资达标率

2.00

2.00

疫情防控物资达标率100%

产出时效

仓库改造及时性

3.00

3.00

仓库改造及时

物资轮换及时性

3.00

3.00

物资轮换及时

物资发放及时性

3.00

2.94

调查问卷结果:A.物资发放较及时占比98.20%,B.物资发放不及时1.80%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4.00

4.00

项目支出未超预算

合计

30.00

29.94

2.评价分析过程

(1)产出数量

一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完成。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实地核查,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位于元谋县中医院院内老年人护理院食堂二楼,于2022年2月改造完工,改造装修面积539.47m2,仓库已配备空调、温湿度仪,安装遮光窗帘、挡鼠板、灭火器、防盗窗等设施设备。

图1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

二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量充足。严格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立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在摸清家底、掌握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防控物资储备。根据元谋县6万常住人口测算储备疫情防控物资。2022年度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精神,及时开展防疫物资储备采购相关工作,采取询价方式且采购过程规范,选定价格低质量高的三家供应企业签订《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合作协议》,储备内容包括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政府储备部分采购后储备在县中医院仓库,储备物资有:84消毒液(5L*4瓶/箱)70瓶,75%医用消毒酒精(100ML/瓶)3,000瓶,奥斯牌含氯消毒粉(10g/包)16,000包,医用防护口罩(N95)1,300个,医用一次性防护服2,000套,隔离衣1,000件,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瓶)150瓶,背负式电动喷雾器(3WBD-20型)70台,非接触式红外额温计(GK-128C)500台,隔离面罩(32*22)1,000个,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弯型麻面tpu覆层无粉)2,000双,医用隔离眼罩(EF005)1,000个,医用外科口罩(耳挂式)76.40万只。部分委托供应企业仓库存储,政府储备总金额为60.46万元。

(2)产出质量

一是仓库验收合格。按照元谋县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专题会议工作安排,元谋县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存场所设于元谋县中医院,结合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中医院意见,计划对县中医院仓库进行改造后用作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仓库。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及时响应,认真组织开展仓库改造工作,施工方于2022年2月11日开工,2022年2月26日竣工,项目2022年4月21日经元谋县中医院、元谋县卫健局、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施工方共同验收通过。

二是仓库安防达标。根据《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指导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存场所设置的复函》(元市监函〔2022〕2号),物资储备仓库应配备空调、温湿度仪,安装遮光窗帘、挡鼠板、灭火器、防盗窗等设施设备,保持地面平整、干净,以确保储存场所达到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要求。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及时采购相关设备,保障仓库安防达标率达到100%。

三是储备物资数量账实符合。根据单位提供的出入库、领用明细、捐赠记录等台账资料,结合评价组仓库现场抽盘,库存物资账实相符。

四是储备的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完好。经评价组仓库现场核查,储备的疫情防控物资包装完好,无破损。

五是疫情防控物资达标。经访谈了解,每批物资入库时供应商会提供检验报告,结合评价组仓库现场核查,储备的疫情防控物资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防护物资、防疫物资符合医疗器械标准,消杀物资符合《次氧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

(3)产出时效

一是仓库改造及时。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按照上级安排及时组织完成仓库改造工作,施工方于2022年2月11日开工,2022年2月26日竣工,项目2022年4月21日经元谋县中医院、元谋县卫健局、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施工方共同验收通过。

二是物资轮换及时。根据单位提供的出入库台账、轮换出入库明细、盘点表等台账资料了解,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对储备物资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实际调用情况,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发货原则进行管理,对所储备物资及时进行轮换,每6个月定期轮换一次,最大限度避免过期、失效。

三是物资发放及时。通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8.20%的社会群众认为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对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发放较及时。

(4)产出成本

根据项目资金下达文件可知,2022年度共下达项目资金189.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77.85万元,结余11.26万元,项目支出未超预算。

(四)效益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效益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5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0.00分,得分为29.59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6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效益部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评分依据

社会效益

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

5.00

4.95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60%的社会群众认为项目实施能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

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00

4.95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60%的社会群众认为项目实施能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可持续影响

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5.00

4.95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60%的社会群众认为项目实施能有效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有效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保障元谋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00

4.95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7.60%的社会群众认为项目实施能有效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保障元谋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满意度

满意度

10.00

9.79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91.62%的社会群众对项目的实施非常满意;5.99%的社会群众对项目的实施满意;2.40%的社会群众对项目的实施基本满意

合计

30.00

29.59

2.评价分析过程

(1)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切实提高元谋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能力,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按“5天实物库存+5天供应库存储备”来落实,通过县财政及时采购储备、向上汇报争取调拨、倡议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等方式储备调拨疫情防控物资,确保疫情发生时相关应急物资储到位、调得出、用得上,做好元谋县新冠肺炎防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7.60%的社会群众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2.40%的社会群众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程度一般。

(2)可持续影响

一是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维护了社会稳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切实提高元谋县疫情防控能力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立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在摸清家底、掌握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防控物资储备,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维护社会稳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7.60%的社会群众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有2.40%的社会群众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的程度一般。

二是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保障元谋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提高元谋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疫情发生时相关应急物资储到位、调得出、用得上,做好元谋县新冠肺炎防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为元谋县疫情防控提供应急物资支撑,保障元谋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7.60%的社会群众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有2.40%的社会群众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的程度一般。

(3)满意度

本次评价组主要通过对社会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社会群众对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非常满意的占91.62%,满意的占5.99%,基本满意的占2.40%,一般的占0%,非常不满意的占0%。总体来说,社会群众对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较满意。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及时改造物资储备场所,有效规范防疫物资管理

按照元谋县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专题会议工作安排,元谋县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存场所设于元谋县中医院,结合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中医院意见,计划对县中医院仓库进行改造后用作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仓库。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及时响应,认真组织开展仓库改造工作,历时15天保质保量完工。仓库改造确保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能得有效规范管理。

(二)落实物资储备采购工作,有效保障物资供应充足

根据元谋县常住人口测算储备疫情防控物资,2022年度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精神,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及时开展防疫物资储备采购相关工作,采取询价方式且采购过程规范,选定价格低质量高的三家供应企业签订《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合作协议》进行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有效保障了物资供应充足。

(三)多种渠道争取物资储备,有效缓解物资储备压力

一是加强与州疫情指挥部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州指挥部给予调物资支持;二是倡议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人士积极捐赠疫情防控物资,为元谋抗击疫情贡献力量。2022年度接受社会捐赠防疫物资40余万,主要为医用防护口罩75,799个,医用隔离面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1,700个,免洗手消毒凝胶1,556瓶,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1,000双,医用隔离面罩1,000个,医用隔离眼罩1,000个。

(四)合理调配政府储备物资,有效督促物资规范使用

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合理调配使用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防疫物资,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将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在真抓实干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好元谋县防疫物资调配工作,为元谋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督促申请物资的单位做好调拨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定期、不定期对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科学、合理使用。

(五)建立储备物资轮换机制,有效防范物资过期时效

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每天统计汇总储备物资数量、效期情况,定期上报县、州级防疫指挥部,为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物资作用,避免发生疫情防控物资过期失效情况,建立轮换机制,每6个月定期轮换一次。同时,向县政府建议将近效期物资分期分批有序发放到疫情防控一线医疗机构,确保物资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避免大量物资过期浪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

1.未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相关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根据访谈以及现场核查了解,未制订符合元谋县实际情况的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等管理制度,均是按照国家、省级及州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同时,也未建立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开展日常检查,督查组(县纪委县监委)不定期进行检查。

2.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根据仓库现场核查了解,部分疫情防控物资领用明细表信息登记不全,存在领用单位未签字的情况;物资发放审批表的审核人与审批人未签章的情况,仓库管理档案资料不规范。

3.缺乏信息化仓储系统支撑。根据访谈以及仓库现场核查了解,疫情防控物资仓储管理偏向于人工操作,仓库配备一名仓管员,出入库台账使用电子表格与纸质版本,疫情期间物资出入库数量多,领用频繁,人工操作不能完全保障数据登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数据准确,建议采用智能信息化的仓库管理系统。

(二)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单位未建立项目绩效管理及考核体系。单位已建立《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支出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合同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但未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管理及考核体系。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根据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提供的项目申报书可知,在制订绩效指标时,绩效指标制订不够全面,如: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指标内容为数量指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每批储备量为10天;质量指标:防控物资质量符合要求=100%;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应急物资支撑;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绩效指标设置较少、不够全面,未全方位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全过程工作进行考核。

七、建议

(一)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完善物资管理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符合元谋县实际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档案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制度,强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督促责任到岗、职责到人,履职尽责,按照规章制度有序实施,促进完善物资管理保障体系。

(二)嵌入智能仓储信息系统,提高仓库管理工作效率

建议采用智能、信息化的仓储管理系统,将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入库、存储、出库等环节录入系统,实现对储备物资出入库动态管理,通过仓储物资动态、周转天数等统计情况,及时反映物资出库、入库、超储、积压和不合理库存等物资信息,提高仓库管理工作效率,进而推进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绩效考核监督

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以及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推动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使绩效管理结果得到有效应用。同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绩效监督机制。动态了解和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进程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完成。

(四)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提升绩效指标编制质量

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议单位一是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的力度,逐步提高综合素质及业务技能,加快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绩效管理队伍;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突出目标导向,考察项目预期达到的效果目标,将预算绩效目标全面细化分解,设置明确可考核的指标值,结合预算金额和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指标。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3.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4.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部门)

附件1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评价依据

得分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指向及元谋县实际规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

《十七届元谋县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七届元谋县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纪要》

1.00

②项目立项符合中长期规划和部门职责得1分,否则不得分。

《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通知》(元应疫指发〔2022〕5号)

1.00

③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或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

《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关于请求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所需资金的请示》(元工信商务科技请〔2022〕4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2〕4号);对《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关于请求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的请示》(元工信商务科技请〔2022〕5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2〕5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物资经费(存量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2〕107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元谋县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22〕108号)

1.00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项目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得1.5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绩效目标表

1.50

②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实际情况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绩效目标表

1.50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绩效目标能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绩效目标表

0.00

②绩效目标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绩效目标表

0.00

③项目绩效目标与工作实施方案或技术方案中计划任务数及项目参数相匹配得1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绩效目标表

1.00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制订及调整具备充分的政策依据及实际数据支撑得1.5分,否则不得分。

预算资料

1.50

②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单位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5分,否则不得分。

预算资料

1.50

资金分配合理性

3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预算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得3分。

预算、决算资料

3.00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2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该项得分=资金到位率×2分

资金下达文件、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预决算资料

2.00

预算执行率

2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①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该项得分=预算执行率×2分

资金下达文件、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预决算资料

1.88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否则不得分。

会计凭证及附件

1.00

②对于支出进度缓慢或偏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目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或整改得1分,否则不得分。

《关于收回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资金的申请》

1.00

③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否则不得分。

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

1.00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10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实施责任主体明确得2分。

《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通知》(元应疫指发〔2022〕5号)

2.00

②制订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规范管理得2分。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包含财务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支出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合同管理制度》《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

2.00

③制订了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等制度得2分。

未制订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等制度

0.00

④制订了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得2分。

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1.00

⑤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及考核体制,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体系的得2分。

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及考核体制

0.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8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资金支出及会计核算符合本单位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得2分。

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

2.00

②项目严格按照单位制订的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等制度执行得2分。

未制订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管理、物资轮换等制度,按照国家、州级及县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1.00

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2分。

实地核查、访谈

1.00

④项目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开展项目绩效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自评得2分。

未制订绩效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绩效工作

1.00

产出

(30分)

产出数量

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

4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装修面积539.47平方米得2分,否则不得分。

《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实地核查、访谈

2.00

②依据《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指导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存场所设置的复函》(元市监函〔2022〕2号),物资储备仓库应配备空调、温湿度仪,安装遮光窗帘、挡鼠板、灭火器、防盗窗等设施设备得2分,否则不得分。

实地核查、访谈

2.00

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

3

①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照县城区6万常住人口,每人每天2只计算,日储备量≥12万只得1分;N95口罩按照150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13人左右,开展4轮的全员检测,日储备量≥8000只得1分;防护服日储备量≥8000套得1分。

《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专报》

3.00

产出质量

仓库验收合格率

2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按计划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仓库验收合格率≥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验收材料

2.00

仓库安防达标率

2

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达到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要求。仓库安防达标率≥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验收材料、实地核查

2.00

储备物资数量账实符合率

2

①储备的疫情防控物资数量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储备物资数量账实符合率≥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出入库台账

2.00

储备物资质量完好率

2

①储备的疫情防控物资无破损、包装完好。储备物资质量完好率≥100%得2分。

实地核查

2.00

疫情防控物资达标率

2

①储备的疫情防控物资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防护物资、防疫物资符合医疗器械标准,消杀物资符合《次氧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疫情防控物资达标率≥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检验报告

2.00

产出时效

仓库改造及时性

3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按计划进行,及时改造完成得3分,否则不得分。

验收材料

3.00

物资轮换及时性

3

①对储备物资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实际调用情况,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发货原则进行管理,对所储备物资及时进行轮换,最大限度避免过期、失效得3分,否则不得分。

出入库台账、轮换出入库明细、盘点表

3.00

物资发放及时性

3

①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发放较及时得3分,发放不及时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调查问卷结果:A.较及时98.20% B.不及时1.80%

2.94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4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仓库改造审批及补助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预算的比较,未超过预算得2分,否则不得分。

资金下达文件、明细账、会计凭证、预决算资料

2.00

②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采购审批及补助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预算的比较,未超过预算得2分,否则不得分。

资金下达文件、明细账、会计凭证、预决算资料

2.00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

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

5

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①通过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经费的实施能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得5分;应对程度一般得3分;不能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调查问卷结果:A.能有效应对97.60% B.应对程度一般2.40% C.不能应对0%

4.95

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

①通过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经费的实施能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5分;应对程度一般得3分;不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调查问卷结果:A.能有效应对97.60% B.应对程度一般2.40% C.不能应对0%

4.95

可持续影响

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5

①通过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经费的实施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得5分;对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的程度一般得3分;不能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调查问卷结果:A.有效促进了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97.60% B.对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的程度一般2.40% C.没有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0%

4.95

有效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保障元谋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

①通过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经费的实施为有效提升了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保障了元谋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5分;对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的程度一般得3分;没有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调查问卷结果:A.有效提升了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97.60% B.对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的程度一般2.40% C.没有提升元谋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0%

4.95

满意度

满意度

1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①评分标准(满意度档位共计5档其中第一档位:“非常满意”基础分值为10分、第二档位:“满意”基础分值为8分、第三档位:“基本满意”,基础分值为6分、第四档位:“一般”基础分值为4分、第五档位:“不满意”基础分值为2分;根据各档位所占百分比×各档位基础分值之和确定最终得分)

调查问卷结果:A.非常满意91.62% B.满意5.99% C.基本满意2.40% D.一般0% E.不满意0%

9.79

 

附件2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1、您的身份是?

选项

小计

比例

A.医务工作者

24

14.37%

B.行政事业单位人员

98

58.68%

C.企业人员

24

14.37%

D.个体工商户人员

2

1.2%

E.农民

7

4.19%

F.其他

12

7.1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2、您是否知晓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的相关信息?

选项

小计

比例

A.知晓

162

97.01%

B.不知晓

5

2.9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3、疫情期间,您是否收到过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发放的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84消毒液、防护服等防控物资?

选项

小计

比例

A.收到过

161

96.41%

B.没有收到过

6

3.5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4、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发放的防控储备物资是否及时?

选项

小计

比例

A.较及时

164

98.2%

B.不及时

3

1.8%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5、您目前对防疫物资的需求与疫情期间相比是否有变化?

选项

小计

比例

A.有增加

39

23.35%

B.有减少

122

73.05%

C.没有变化

6

3.5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6、您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是否能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风险?

选项

小计

比例

A.能有效应对

163

97.6%

B.应对程度一般

4

2.4%

C.不能应对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7、您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是否能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选项

小计

比例

A.能有效应对

163

97.6%

B.应对程度一般

4

2.4%

C.不能应对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8、您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是否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选项

小计

比例

A.有效促进了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

163

97.6%

B.对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的程度一般

4

2.4%

C.没有促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9、您认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是否有效提升全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选项

小计

比例

A.有效提升了全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

163

97.6%

B.对提升全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的程度一般

4

2.4%

C.没有提升全县疫情防控保障能力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10、您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是否满意?

选项

小计

比例

A.非常满意

153

91.62%

B.满意

10

5.99%

C.基本满意

4

2.4%

D.一般

0

0%

E.不满意

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67

11、您对全县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资储备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上一条: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中央、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下一条: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