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收回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指标另行下达的通知》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收回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指标另行下达的通知
文号:元财农〔2023〕109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56.7万元
文件下达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附件1: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收回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指标另行下达的通知(元财农〔2023〕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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