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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云财教〔2021〕364号)及《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号)等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24〕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楚雄州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于2024年5月28日印发《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省级和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4〕69号),元谋县教体局制定了《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使学生真正享受到中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情况、资金落实情况

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补助项目实施范围及实施标准,补助范围:春季学期元谋县58所中心学校(小学)和11所中学,秋季学期元谋县50所中心学校(小学)和11所中学;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职人员子女除外);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按照学生一年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具体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

2024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学生人数为19916人,其中:小学13646人,初中6270人;秋季学期营养改善学生人数为19816人,其中:小学13341人,初中6475人。

2024年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总额1928.93万元(云财教〔2024〕75号),分别为省级资金1350.25万元,州级资金578.68万元;已下达资金1897.23万元,分别为省级资金1350.25万元,州级资金289.35万元,县级资金257.63万元,后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4〕99号)要求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清算情况,并结合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情况,元谋县财政局收回已下达资金63.8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833.34万元,资金到位率95%。

(三)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通过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中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

二、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的内容是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我们根据被评价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结合现场核查,对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投入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云财教〔2021〕364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24〕58号)立项,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及发展规划要求,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情况。绩效目标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定量优先”原则,做到了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预算总额1928.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833.34万元,资金到位率95%。

2.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性。由于省级及州级资金下达按照2022年12月学生人数((云财教〔2024〕75号)、(楚财教〔2024〕69号),元谋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按照2023年12月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人数,以致预算资金与2024年实际人数存在差异。2024年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计划分配总额为1833.34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人数为19916人,补助资金为1709.38万元。2024年秋季学期享受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人数为19816人,补助资金123.96万元。2023年剩余资金831.82万元,2024年分配资金仅使用906.31万元,结余资金927.06万元,加上前期结余资金,至2024年底,元谋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累计资金结余1429万元,资金分配依据不合理。

(三)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率。2024年预算资金1928.93万元(云财教〔2024〕75号),实际下达1833.34万元,2024年资金支出1738.13万元(2023年结余指标831.82万元,2024年指标使用906.3万元),2024年未全部完成资金的拨付工作。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组织领导。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会同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学校,及时将宣传、调查、评审、公示、兑现等环节进行统一布置,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目标责任落实。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教体局与各乡镇中心学校签订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书》,目标责任书重点包含资金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安全三方面的内容。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但存在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只有预案未实际进行演练情况。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元谋县教体局制定了《元谋县中小学(幼儿园)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组成,每天用餐时间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食堂卫生、用餐环境等情况,在“食堂陪餐记录表”中作好记录并对当日菜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做出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对学校食品安全、供餐质量的日常监管等工作。

(5)管理制度健全性。县教体局制定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并监督各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6)制度执行有效性。县教体局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全县实行学校校长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财务负责人、学生管理处(总务处)负责人及报账员是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操作流程进行运作。县教体局、财政局负责指导乡镇和学校开展资助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在此次评价检查中,财务制度及日常业务制度还是存在不足之处,用于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支撑不到位,例如:部分乡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置不足,食堂场地较小,就餐环境拥挤设施设备不足,食堂墙壁不足1.5米防水,无法满足建立标准化食堂的要求;部分学校存在食材出库领用记录不全,无法得出食材结存数量,不利于开展存货管理工作;部分学校存在食材台账使用瑕疵,结存数容易计算错误,对库存管理和盘点工作不能提供准确的数据;期末盘点缺少账载数据,无法达成盘点的目的;部分学校采购验收单仅有一名工作人员签字,未达到2人以上验收要求。

(7)补助资格的认定及信息管理。根据县教体局提供资料显示,在可享受营养计划的学校中,除公职人员子女外,其余学生全部享受营养计划。学校收集符合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有关资料,按学期进行归档管理。

(8)政策宣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了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各学校通过校内专栏、学校师生大会、家长会等形式对党和国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将相关政策文件在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监督,让社会、学生、家长了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意义和内容,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9)采购过程管理。根据2024年6月26日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元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专题会议纪要,同意由元谋县教育体育局作为采购主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牵头联合采购2家及以上具备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2024年8月12日,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元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4542万元,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预算金额2247万元每年,二标段预算金额2295万元每年,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截至2024年9月2日,共有四家单位报名,并均进入评审阶段;2024年9月3日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一标段中标单位为元谋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标价2247万元每年;二标段中标单位为元谋县全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2295万元每年;2024年9月4日发中标通知书。

整个采购过程透明、公开、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经县教体局对试点县营养餐补助项目开展了有效的实施及管理,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补助项目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产出情况

(1)建档立卡学生覆盖率、食堂供餐比率。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实现全覆盖。自2023年8月起,元谋县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至2024年春季学期,有10所学校暂时无法提供午餐。至2024年秋季学期,全县计划内69所学校全部完成自有食堂建设,完成了供餐模式的转变。全县各学校实行食堂供餐,供餐比率达100%。

(2)补助资金拨付及时率。经对县教育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拨付,符合(楚财教〔2024〕69号)文件中“楚雄州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省级和州级补助资金下达表”的下达金额,经对各学校收到资金金额及时间的统计,县教体局收到省级及州级资金后已及时拨付各学校。

(3)补助标准合规性。经对县教育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补助标准符合文件规定标准,具体为:2024年,对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部分公职人员子女外)在校学生,每人每天5元,下拨100天(1年按照200天计算),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2.项目综合效益

(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教体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

(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程度。各学校通过校内专栏、学校师生大会、家长会等形式对党和国家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经实施问卷调查,受助对象对政策的知晓度较高,较为满意,特别在大部分农村学校中满意度较高。

(3)学生营养改善情况。根据各学校提供的自评报告资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提升学生健康水平,以及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改善发挥了显著的效果。

(4)受益对象满意度。通过实施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学校营养餐补助政策的满意度,包括: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的知晓程度;对学校营养餐标准满意度,包括: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食谱丰富标准;对学校营养餐安全、卫生满意度,包括:食品安全、食堂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除对学校营养餐标准满意度,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食谱丰富的标准只达到“良”以外,其他调查结果均为“优”。

(五)评价得分及扣分情况

根据《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单位承诺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基础上,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进行了打分,综合审查和核查情况,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绩效综合平均得分为90.59分,等级为“优”。

1.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情况:

评价指标

项目决策(8分)

项目投入(8分)

项目管理(42分)

项目效益(42分)

项目评价得分合计

得分情况

8

5.8

38.79

38

90.59

2.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扣分情况:

评价指标

扣分合计

项目评价扣分情况说明

项目投入

2.2

资金到位率未达100%,扣0.2分;资金分配不合理,结余过多,扣2分

项目管理

3.21

预算执行率未达100%,扣0.21分;有部分学校仅做了食品安全事故预案,并未进行演练,扣1分;部分学校食堂墙壁未做到1.5米以上防水,货架靠墙摆放,未离墙10厘米,扣1分;有部分学校未将补助对象信息在公示栏公开,扣1分

项目效益

4

通过对学生及家长的调查问卷,部分家庭觉得营养膳食对学生营养状况帮助不大,扣2分;膳食搭配科学合理、营养均衡、食谱丰富标准未达到“优”98%以上,扣2分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强化管理,高位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元谋县教体局常议常抓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部署、抓检查,有力促进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落实。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

(二)完善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资金核算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效监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准确性、规范性。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的有效执行率,确保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补助资金各阶段申报流程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资金分配不合理,累计结余过多。

2.部分学校食堂面积较小,就餐环境拥挤,食堂墙壁防水未达1.5米以上防水,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和卫生隐患。

3.通过实施问卷调查,大部分学生对学校膳食搭配科学合理、营养均衡、食谱丰富标准评价为“良”,在食堂供餐科学合理、营养搭配方面有待改善。

4.通过抽查实施学校的资金台账、进出库管理台账发现,部分学校进出库记录不完整或是错记,部分学校入库验收仅1人签字,不利于库存盘点和入库的准确性。

5.供应商未及时与食堂进行账务核对,学校提前预付采购款挂账“其他应收款”,不符合政府会计核算准则。

(二)相关建议

1.提高补助资金各阶段的申报工作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清算前期结余资金,核准享受学生人数。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因地制宜改建扩建食堂,按需补充设施、设备,逐步改善学生就餐条件,为各学校建设标准食堂打实基础。

3.合理配置食堂人员,不断加强食品卫生、食品营养、膳食搭配的理论学习,定期开展业务技能考核,不断提高食堂供餐质量。

4.加强进出库台账管理,对出入库仓管员进行培训,细化台账登记过程,避免出现错记漏记等情况;严格执行2人及以上人员对出入库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5.及时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做到已入库食材及时确认费用并进行账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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