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行政执法信息 >> 处罚和强制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元医保处字〔2022〕第5号

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作者:杨红军   来源: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28MA6K43559P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元医保处字〔2022〕第5号

违法事实

超标准收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机关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内容

1.责令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退回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792.00元;2.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金额1倍行政罚款(79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8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上一条: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元农(农药)罚〔2022〕1号
下一条:元谋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元医保处字〔2022〕第4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