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市监处决〔2020〕7号 |
元谋县元马兴源粮油店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案 |
食品 |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元谋县元马兴源粮油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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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28600138740 |
唐新翔 |
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 |
2020. 5.6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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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市监处决〔2020〕11号 |
张琼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案 |
无证无照经营 |
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张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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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止无照经营行为和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没收违法所得102.3元; 3.处以罚款1558.46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1660.76元。 |
2020. 5.1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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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市监处决〔2020〕13号 |
杨金碧无照经营案 |
无照经营 |
无照经营建材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杨金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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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3000元。 |
2020. 5.8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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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市监处决〔2020〕14号 |
元谋县老城乡宏祥小吃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
无证经营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元谋县老城乡宏祥小吃店 |
92532328MA6N023J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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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祥 |
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没收违法所得20元; 3.处违法经营总额2295元2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59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479元。 |
2020. 5.1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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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市监处决〔2020〕15号 |
司根美无照经营案 |
无照经营 |
无照经营浴足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司根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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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3000元。 |
2020. 5.13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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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市监处决〔2020〕16号 |
方春如无照经营案 |
无照经营 |
无照经营服装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方春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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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2000元。 |
2020. 5.18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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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元市监处决〔2020〕19号 |
吴桂彬无照经营案 |
无照经营 |
无照经营服装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吴桂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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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2000元。 |
2020. 5.21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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