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承担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工业污染源调查监测,竣工验收监测及对外技术服务等环保监测工作。对空气、水体等各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常规监测、分析。并定期向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监测站呈报相关技术报告;对有关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技术依据;负责辖区环境质量评价,编写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制定本县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规划;参加元谋县污染事件调查,承担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接受委托单位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831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