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监察,负责辖区污染源日常执法监察,负责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现场监察;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授权生态环境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负责“互联网+”平台相关数据录入、管理和使用,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储备库建设和管理;组织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负责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生态环境领域综治维稳、环境信访举报、涉爆安全管理、砂石资源专项整治、民营经济、公平竞争、信用体系建设、校园安全、城市建设管理、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司法衔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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