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元谋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元谋县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流域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负责元谋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元谋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元谋县降碳节能减排及应对环境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应对环境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负责元谋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元谋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新化学品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指导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和中央、省、州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建议,并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本级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负责河长制、流域生态补偿、水电移民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分局长江经济带日常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生态环境指标工作;参与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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