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拟订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工作,负责“12315”、“12331”、“12365”、“12358”、“12330”投诉举报工作,组织指导“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建设;指导元谋县消费者协会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业产品、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的咨询和相关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82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