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按规定权限承担有关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本县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安全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发布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各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定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宾客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殊食品(保健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822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