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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三、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四、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六、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八、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九、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受理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价格行政诉讼;负责全县价格举报投诉工作;指导元谋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准除外),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

十五、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七、组织价格和收费法规、政策的新闻宣传和协调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街道群众义务监督组织、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行业协会开展价格和收费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价格诚信评价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歧视、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协调解决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开展价格和收费调查工作,开展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十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产品流入市场。负责全县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以及食盐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办公地址:元谋县元马镇汉禄路翠峰社区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8225710

单位负责人:杨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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