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负责执行国家、省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负责拟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农产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