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指导行业法治建设。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拟订实施意见。负责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立法解释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指导行业综治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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