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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职能职责

日期:2021年04月13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条例、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有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

(三)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拟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监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承担对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监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补充耕地统筹工作。

(五)落实土地征收征用及安置补偿等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负责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土地征收征用及安置补偿 工作。

(六)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衔接。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负责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和监管,指导监督乡(镇)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核、审批和监管。

(八)负责全县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化工作,指导乡镇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化工作。

(九)总结推广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的典型经验,开展宣传、试点示范工作。

(十)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办法,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贯彻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组织实施全县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政策宣传工作。

(十一)承担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基金。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十二)监督、指导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三)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82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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