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是负责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扶贫、信息、新闻外宣、安全保卫、保密、机关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车辆管理和接待后勤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制订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局重要会议活动及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行政值班工作。
(三)负责文电、收发文处理、公文审核和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局公文处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收文和机要文件。起草有关综合性重要文稿,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承担局机关综合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及数字化工作。
(四)负责政务督查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和省、州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局会议决定、文件部署、领导批示等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协调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拟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
(六)负责监督协调安全保密工作。拟订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定密管理、网络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监督协调安全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技术防护等工作。监督协调督促开展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公务车辆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八)承担局扶贫办公室工作职责。
(九)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821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