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行业技术改造计划、利用外资计划、行政事业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及分配下达;综合管理省、州、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劳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考核考察、报批、任免、调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和因私出国(境)的审查;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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