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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住建局    点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督查职责;制定执法督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四)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六)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县城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的建设、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八)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

(九)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震后恢复重建指导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负责人防工程加固改造、维护管理、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制定防空与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其他保障方案;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组织人民防空演习工作,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县城规划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县城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临时建筑、临时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会同绿化委员会,负责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实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开挖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指导县属乡(镇)的城镇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南路4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8212921

单位负责人:吴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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