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指导婚姻习俗改革。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指导公墓、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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