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县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民政人才培训。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拟定民政事业项目发展规划、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民政事业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民政统计与内部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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