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运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二)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公安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惩、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三)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管理和监督实施;
(四)依法承担刑罚执行职责;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
(五)负责管理国籍和出入境事物及外国人在元谋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七)组织实施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八)负责查处反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九)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审批和管理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十一)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组织和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政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十三)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十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八)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元谋县元马镇源达路中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8212284
单位负责人:李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