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建议,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三)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经济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调查研究我县宗教现状,掌握动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处理宗教事务重大问题。
(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邪教。
(七)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八)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对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书刊、音像制品和出版物的管理,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九)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宗教方面的友好交往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元谋县元马镇东城社区元东路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6017566
单位负责人:李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