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组织编制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能源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负责县级范围内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州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依法履行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部门监管职责;拟订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级权限范围内的电网、充电基础设施、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并指导做好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淘汰电力落后产能等工作;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821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