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元谋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以年报形式报告如下。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元谋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67号,邮编:651300,电话:0878-82148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元谋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和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州局以及元谋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做好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行业规范和平台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度共发布信息87条。其中在中国税务报、人民网、云南网、楚雄网、云南日报、楚雄日报、云报客户端等发布宣传信息27条;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0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元谋县税务局高度重视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局党委年内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结合元谋县税务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强化监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有序推进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坚持公正、便民、高效及“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原则,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工作效率,充分方便社会公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网站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纳税公开栏等设施的功能,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使用QQ群、微信群、企信通等新公开平台,全面丰富发布渠道和载体。结合税收宣传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举办税收政策培训辅导班,发放税收服务需求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元谋县税务局压牢扛实疫情防控社会责任,根据上级发布的各项税收政策、解读文件及涉税热点问题解答,认真梳理群众关心的热点、堵点及难点等涉税问题,采取网上公开、窗口解答、举办纳税人培训会、发放宣传材料、引导查询等多种方式大力公开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六保”“六稳”大局。建立健全咨询解答回复制度,认真处理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转交办理的事项,并建立健全处置回复台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共办理“12345”热线事件2件。
(四)楚雄州税务系统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税务系统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元谋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按照方案逐一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
一是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政务网、元谋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办税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重点对纳税人关注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公示、欠税公告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示、纳税服务投诉公示、纳税咨询途径公示等内容及时发布更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按照《元谋县税务局税收执法公示制度信息采集任务清单》和《云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清单(试行)》规定的公示事项、主体、内容、途径、时长、期限,完成本级税务机关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的公示工作。同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并在“两法”平台录入税务行政处罚案件24件、录入税收法律法规12个。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能力,促进依法治税深入推进。
二是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元谋县税务局采取网上公开、窗口解答、举办纳税人培训会、走访纳税人开展精准政策帮扶等多种方式,推进税费政策辅导,全力服务“六保”“六稳”大局。网上公开了疫情防控4个方面28项100条税费优惠政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二维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宣传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等方式开展宣传、告知,发送短信17230条,受众共12184户次;在办税服务厅、办公楼二楼LED显示屏上及时发布最新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36条次;在办税服务厅粘贴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一本通”二维码开展宣传;印制《减税降费、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共10000份,2019年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税指引2744册、《一部手机办税费自然人一部手机办理车辆购置申报缴税指南》2000册在办税厅发放和宣传;发放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汇编(纳税人端)1000余册广泛宣传网上办税、非接触办税方式。
三是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4个方面推出了28项100条便民措施,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全县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实现285个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14个涉税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网上公开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套餐式”服务办税指南、社会保险费办理指南、非税收入业务办理指南等办事指南。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通知;在办税厅宣传栏粘贴预约办税通知、“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共计299项)告知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发放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汇编(纳税人端)1000余册广泛宣传网上办税、非接触办税方式;合理引导纳税人通过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关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公众号、下载一部手机办税费APP和自助办税终端等方式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做好预约办税工作。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将4大类77项任务按工作职责划分到责任部门,明确完成工作时间,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四是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认真按照县政府办要求,以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平台、以服务人民为目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及时编制了标准目录,明确各部门公开事项并抓好督促跟踪,确保各项公开事项在时限内完成公开。同时依托办税服务厅实体公开场所,大力开展纳税服务、涉税信息、税收政策辅导等,加强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栏、办税服务窗口建设,提升实体政务公开成效。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全面严格执行下发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台账。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依申请公开各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到受理窗口标识、流程图、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受理登记表等配套资料齐全,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名局领导分管工作,组建了由办公室人员和各部门业务骨干参与的工作团队,配备了2名政务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强化监督,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形成了办公室牵头统筹、相关业务部门大力支持、部门联动协同、持续改进提升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0 |
66 |
行政强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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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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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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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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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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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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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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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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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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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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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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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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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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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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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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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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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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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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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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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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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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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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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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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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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0年,元谋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工作配合不够紧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按照省局、州局和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更好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到各部门的信息员,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改进手段,畅通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利用、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到各部门,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