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元谋县应急管理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元谋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12号;邮编:651300;电话:0878-8319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元谋县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州及元谋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结合应急管理局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股室具体承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格局。
(二)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根本,认真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三)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县应急局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县应急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县应急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县应急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县应急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应急局舆情回应制度》《县应急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县应急局“五公开”工作制度》《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方案》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做到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遵纪守法、有章可循。同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方针,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主要通过元谋县政府网站等公布各类信息和动态;二是公开形式,及时将各类信息“三审三校”后通过网站分类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在公开时限内将部门动态、通报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应急管理局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时动态。二是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提高防灾减灾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同时,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给予积极回应,依法应当公开的予以公开。四是梳理行政职权,完善我局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以及开展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及梳理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办理程序、期限等内容。五是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投诉,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县社会一方平安,我局公布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投诉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群众的投诉一旦受理,我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跟踪督促整改,并限期予以处理办结。
二、主动公开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2019年,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8 |
0 |
13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量大,由办公室人员兼职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难全面兼顾。
(二)公文公开属性执行不严格方面。在拟制公文时,存在未严格执行“五公开”工作要求,在发文过程中虽已明确“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及“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公开属性,但未及时公开。已作出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公开”规定,符合公开要求的将全部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做好,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