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元谋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卫健委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工作格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全面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健全领导和办事制度。我局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今年,由于办公室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组成员并完成工作交接,确保了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工作不因人事变动受影响。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我局将政务公开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并拿出一定经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根据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元谋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出主要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将任务层层分解至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卫生健康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同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局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四)规范卫生政务公开情况。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加强中央、省州县各级关于卫生健康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法规监管及行政执法领域信息、行政执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护培训规划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贫困人口患者大病专项救治等信息,公开重大健康行动方案,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食品安全及饮用水信息,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确保把政务信息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提升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3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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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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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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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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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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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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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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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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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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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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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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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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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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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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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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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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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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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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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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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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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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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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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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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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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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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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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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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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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增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把政务信息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提升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注重从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中总结发现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加强交流互鉴,不断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办理工作,共办理行政许可306件,办理行政处罚43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公示栏、政务大厅窗口等渠道公开权责清单,依法公开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完成时限。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做到实时、准确公开。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细化公开说明“三公”经费决算涉及的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2022年度,局机关及所属卫生健康单位均在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等制度,规范各卫生健康单位设备、试剂、耗材采购程序。二是认真做好基本药品和非基本药品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基本药物“点对点”网上集中采购,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公示制度。三是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医疗废物转运站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进行,将项目基本情况、招投标、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实现办理过程阳光、透明、可查,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县乡各医疗机构概况,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单位基本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广大群众能及时查询到医院有关信息,方便就诊;二是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要求所属卫生健康单位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做到制度上墙、价目表上墙,方便群众了解服务价格;按照要求向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
5.其他工作。2022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