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元谋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电子文档可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yncxym.gov.cn/)和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6人,其中公务员4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4人。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装备财务保障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 治 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全县设元马、老城、黄瓜园、凉山、姜驿、羊街、新华、平田、物茂、江边10个基层司法所;所属事业单位2个(元谋县法律援助中心、云南省元谋县公证处)。承担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等主要职能。县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元谋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动态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时发布信息,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股、所、处、室、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建立了奖惩工作制度。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防止出现泄密事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办法对每一份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各股、所、处、室、中心初审,再由分管领导把关,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公开。
(三)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元谋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元谋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动态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工作计划、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
(四)完善公开形式。为真正将利民、便民落到实处,我局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公开信息外,还通过悬挂布标、电子显示屏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法治宣传车巡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严密公开程序。利用干部职工学习日会议,组织传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保密意识。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报送和发布等工作制度,要求各股、所、处、室、中心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 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 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已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我局全年未收到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我局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和举报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着公开类型单一的问题,主要还是工作动态方面的内容。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加信息公开的种类,重点推进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 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 信息公开 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元谋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5日